县医保局机构改革基本情况汇报

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改革 情况汇报 、基情况 根据《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印发县机构改革实施见通知》(磴党办发〔09〕)件规定将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展和改革药品医疗价格管理职责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医疗保障局作县政府工作部门。

医疗保障局09年3月日正式挂牌成立。

目前我局只有5办公室局长副局长其他工作人员三。

职岗人员共计7名其编7人人才储备正3人政府购岗5人“三支扶”人“社区民生”人。

我局尚组成领导班子只有局长人主持工作。

二、机构职能职责和人员划情况 根据《关印发县机构改革职责和人员隶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深改办〔09〕)件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坚持编制随职能调整并划。

发改委、民政局和社保局应将相关职能职责和人员并划我局。

现发改委、民政局和社保局只将相关职能职责划我局0人隶。

只划职能职责而不隶人员我局将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建议由政府统协调请发改委、民政局和社保局各隶3—名工作人员到我局工作再划至少5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保证职能职责和人员隶工作顺利推进。

三、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落实上级部门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地方性法规、政策等。

(二)协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水平相适应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药品医用耗材医疗项目、医疗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和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县医疗项目、医疗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

(六)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医疗行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

(八)责医疗保障办管理和公共体系信息化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移接续制。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其他任。

(十)职能变。

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制、病保险制和医疗救助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动”改革更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减轻医药费用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推进改革提高医疗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局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蒙古治区城镇基医疗保险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职能职责

医疗保障局 0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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