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空置单元钥匙管理规定

1.物管部自验收楼宇后所接管的钥匙,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1.1各空置单元统一由客服进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各空置单元钥匙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为各空置单元大门匙一条,以供售楼部及物管部人员看、查楼所用。B部分为剩余的另一部分钥匙,在业户接收单元后交付业户所用

1.2钥匙以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由客服组负责。

2.钥匙借出:。

2.1 A部分:只能对公司内部借用(包括物管部及发展商),对外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向其借出钥匙

2.2 B部分:非特殊情况及未经部门主任同意,不得动用。

2.3因遗留问题须借出的大门匙,由客服借出,再按遗漏问题处理程序交予项目工程部。

2.4业户收楼,须由客服领出钥匙,交业户签收。

3.钥匙归还:。

3.1客服人员对每次所归还钥匙,须先对相应单元进行检查,确认室内物品齐全及门窗、水电部阀关闭后,才可收回钥匙,若检查发现问题,拒收钥匙,并及时向上级主任汇报处理。

4.定期检查:。

4.1客服每月25日对钥匙进行盘点及对空置单元进行检查,如有错漏,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登记。

5.1钥匙借出归还,须严格按照《钥匙登记本》上栏目进行填写,不得漏项。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