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社火的社会功能探究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00)。

【摘要】:社火主要流传于甘肃、山西、新疆、寧夏等地区,是民间的一种节日庆典民俗活动,“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神,这是西北地区人民千百年延续下来的一种民间信仰的遗脉。它是流传千百年的艺术瑰宝。它在延续过程中,揉合了大西北的民俗文化和艺术形式,形成独具特色的社火艺术,其丰富的表演形式,多彩演唱的小调,深受民间喜爱。每年正月,各地农村社火表演队浩浩荡荡,将欢腾的正月气氛,渲染的异常红火,使春节变成热闹非凡的“狂欢节”。

【关键词】:西北地区;社火;传承;文化

社火是主要流传于宁夏、陕西、青海、甘肃、新疆、宁夏等地区民间的一种节日庆典民俗活动,“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神,这是西北地区人民千百年延续下来的一种民间信仰的遗脉。社火同时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不同而有较大差异。社火是集民间戏剧、音乐、舞蹈、美术、锻造技艺于一体的综合艺术,社火研究为我们研究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政治、经济、民俗风情、群体意识、群体观念、社会环境和人文情态等发展脉络和足迹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角度,社火是我们研究历史人文,特别是乡村历史人文生存变迁的“活”教材。社火作为中國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分布极为广泛,特别流行于广大的北方地区,如著名的青海社火、陕西社火甘肃社火等。社火的种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每一种社火表演形式的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永登社火西北地区民间社火的典型代表区域之一。兰州各地的社火表演主要将车社火、地社火等多种社火融合为一体,在传统节日期间上演,其表演内容丰富多彩,艺术形式异彩纷呈且各具特色。这一古老的民间风俗,伴随着数千年来中华农耕文明的兴盛而发展成熟,直到现在,社火依旧是西北乡村社会不可或缺的娱乐方式之一。原滋原味的鼓乐,后来传入的抬轿类表演,就这样代代相传,在不断的和谐热闹中同人们一起见证着时代的变迁。

在传统节日期间举行的农村社火表演,是中国乡村社会的农民以村、社为单位自发组织起来的,兼有迎春、祭神、驱疫和狂欢意义的大型文艺游演活动社火发源于古老的石器时代,与远古时期的图腾崇拜和原始歌舞、秦末时期的“杂戏”、唐宋时的“射虎”有着密切的关系,发展至今日的情形,经历了长时间的变迁。社火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娱神以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之后逐渐増加了娱人的元素。

单就社火表演形式而言,很难在其中寻找到社会经济的影子,然而从表演的内容来看,却无不体现着社会经济的变迁。社火最初的产生是为了祭祀虚无漂渺的土地神,春祈秋报,以求得风调雨顺、丰产增收。农业是农耕社会人们的安身立命之本,社火为农业丰产而生,也就意味着社火在产生之初就与社会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是社火产生的根源,也是其最终的归宿。可是这种联系却是隐性的,在宋元以后,随着社火娱人性的加强,这种联系日渐被人们忽视。社火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呈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同时,也其独特的形式反映着时代的变迁。

21世纪以来,随着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进,社火这种具有重要历史人文价值的民俗活动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对社火研究的挖掘涉及到历史渊源、文化内涵、保护传承以及到社火的调查个案研究、民俗旅游开发等方面,本文主要是从社火这一民俗现象入手对社火社会经济功能进行探析。

一、“社火”涵义。

社火在农耕时期是村社迎神祈福时所扮演的各种杂戏活动的总称,其表演形式和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关于社火的具体定义,不同的文化词典给出了不同说法:

徐海荣主编的《中国娱乐大典》认为:社火又叫“扮社火”、“闹社火”,是汉族民间舞蹈形式,以歌舞为主,主要在春节、元宵和迎神赛会期间表演,场面庞大、红火热闹,尤其在广大农村深受欢迎。[1]。

齐森华等人主编的《中国曲学大辞典》中称,社火是古代民间节日活动演出各种技艺的别称。“社”即赛社,“火”指一火、一伙,赛社以集合各种技艺演出为之,非人多不办,故曰一火,合称社火。[2]。

《咸阳大辞典》则提出,社火民间传统节日娱乐习俗,俗称社虎、故事,更早以前称赛神,流行于境内各地,是在鼓乐、戏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祭祀神灵的艺术。多以历史故事编演,锣鼓伴奏,有演有唱,载歌载舞,热闹紅火。[3]。

《中华国粹大辞典》认为,社火是春节期间举行的民间赛神和游戏活动。社指为祭祀土地神而举行的活动;火,指红火。社火作为群众性的集会,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在全国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十分盛行,俗称“闹社火”、“扮社火”、“耍社火”,也是汉族各种民间歌舞和技艺的统称,包括民间的舞蹈、杂技、杂戏、武术、鼓乐等。[4]。

社火之所以为社火,同“社”和“火”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前述各类对社火定义中可得出:社火之“社”即赛社,赛是迎神祈福的意思。关于社的涵义,《礼记·祭法》云: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娃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合称“五社”。

关于“置社”的规模,说法不一,《礼记·祭法》“置社”下疏称;群众满百家以上得立社,为众特置,故曰置社。而《说文》则引《周礼》谓二十五家为里化。然而,无论社的规模大小,总是社火表演的组织单位。赵世瑜对社火作了全面的解释,他认为,社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基层聚落,也是上古以来的聚落或土地之神,以后又延伸发展为乡村的基层社区组织,同时,又演化成为按职业、爱好、年龄、阶层、性别,以及特殊目的等结成的群体。[5]也就是说,作为神灵存在的社,大致又有三重含义,即社神、社坛、社祭。社神即为土地神,作为源头的土地崇拜是自然崇拜之一,产生于原始社会时期的农耕民族,社神崇拜是一种以农耕文化为根基,通过祭祀土地而祈求食物丰产的原始宗教,是土地人文化、宗教化产物。社坛是祭祀社神的场所,通过社坛,社祭才得以具体展开。[6]。

二,社火流域分布。

社火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分布极为广泛,特别流行于广大的北方地区,如著名的青海社火、陕西社火、山西社火等。社火的種类多样,有血腥恐怖且十分逼真的血社火,有在车上表演故事的车社火,有适宜夜晚表演的地社火及骑在骡子、马、驴身上表演的马社火等;内容丰富多彩,包括秧歌、高跷、旱船、舞龙、舞狮、大头娃娃等。每一种社火表演形式的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比如踩高跷,高跷表演社火的主要传统节目之一,一般扮演的是历史故事。舞者画好脸谱,手持道具,扮成各种人物,双足绑上高者三四尺、低者尺余的高跷而舞,或展现忠孝节义,或演绎礼义廉耻,在娱神娱人的同时起着教化的作用。

永登社火甘肃民间社火的典型代表之一。兰州各地的社火表演主要将车社火、地社火、马社火等多种社火融合为一体,在传统节日期间上演,其表演内容丰富多彩,艺术形式异彩纷呈且各具特色。据不完全统计,甘肃全省大约有一百种民间社火,按表演形式大致可以分为秧歌类、锣鼓类、车船轿舞类等。其中秧歌流行于甘肃的东西南北中,表演形式丰富、内容广泛,是各地社火表演队伍中最为活跃和最受欢迎的一种形式。锣鼓类以锣、鼓等器物为主要道具,在演奏这些打击乐的基础上美化、发展、升华,成为一种表现某种情绪的民间舞蹈。锣鼓表演往往能以明快强烈的音乐节奏和跳跃起伏的舞蹈动作、磅礴的气势体现北方人民的彪悍、雄壮、粗犷的气质特征。[7]。

三.社火的经济社会功能。

社火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必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化及相应的社会经济功能,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内涵与功能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1、祭祀功能。

正如前述,祭祀社火产生之初就有的文化内涵社会功能。社火祭祀社神和祈福而产生,后逐渐演变为年节时祭祀村落庙宇中供奉的所有鬼神的仪式。晋南民间敬神畏鬼之风十分盛行,敬神娱神一直是西北社火的重要内容。社火在演出前后都要到庙宇里请谢鬼神的,而且在庙宇前的表演是必不可少的,乡村的社火表演大都是从神庙到神庙的表演,即从一个神庙开始到另一个神庙结束。[8]例如在甘肃永登,镇上乡村的社火表演时至今日依然如此,从村里的某一大庙开始,沿着固定的路线,走村串户,到达另外一个大庙结束。社火表演中的舞龙、舞狮等都是祈求神灵护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实证。在闹社火的这一日,不管是参演人员还是观众,都会在庙中烧香,以求得神灵的庇佑,祈盼在新的一年物阜民丰,一帆风顺。

2、娱乐功能。

一切艺术都包含着娱乐的功能,社火作为地方民俗艺术也不例外。春节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主要的节日,社火则是晋南地区在春节期间的最重要的娱乐项目,全民参与、集体行动。社火影响范围么广、规模之大堪称该地区公共活动之最。民谚曰:“庄稼人要得乐,唱戏耍社火”,“民俗终岁勤苦,间以社火为乐”,社火表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民众智慧的结晶,在娱神的同时,也供民众享受。年节时候,男女老少都热情参与,有的出谋划策,有的敲锣打鼓,参与者发挥自己的主体意识,表演者在演出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忙前忙后,,一年的劳累和不愉快在锣鼓声中烟消云散。群众广泛参与,尽情地放松,充分地享受,让表演的喜悦蔓延,为生活增添乐趣。赵世瑜在《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民间社会》中也说到由于传统社会中人们的闲暇时间比较单调乏味,各种庙会(广义的庙会包括社火在内)活动便给他们创造了集中放松、尽情娱乐的机会。而且这些活动一年中并非一两次,百姓在这些活动中可全心投入并纵情狂欢。这为平日生活较苦、终日为衣食奔波的大多数人提供了尽情释放的机会。[赵世瑜:《狂欢与日常一明清以来的庙会民间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2]。

3、维系感情。

社火表演是村社的公共性群体活动,体现的是村社的集体凝聚力。冬天农闲时各村镇开始准备社火表演所需的各项事务,置办服装道具、安排参演人员、筹集经费等,在表演前忙活一两个月都是很普遍的。在农耕时期,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常忙于各自的家业而无暇顾及其他,在这样群体性的活动中,村社的家家户户或出力或出道具,如演员、劳力、车辆,一起排练,可维系人们之间的联系,提升村社成员的凝聚力,培养合作和奉献精神。在社火表演中常常存在社与社、村与村之间的比赛,为了能在表演中出彩,人们拿出了全部的激情,并对表演的节目事先保密,甚至不许嫁入其他村镇的女儿回娘家,预防泄露社火表演的内容。这在増强本村鎮社员之间凝聚力对的同时,还在比赛中促进了本村与其他村镇社员的交流。在农耕社会,主流价值观认为男女授受不亲,女性参加公众活动有很多的限制,而社火因为是不分男女,全民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了变相的相亲大会,为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提供了契机。社火以社为单位,各自然村既有区分又有联合,在公共活动极少的农耕社会有着增强联系、促进交流的重要作用。

节庆狂欢文化的特点是对日常生活的超越。“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被不可逾越的等级、财产、职位、家庭和年龄差异的屏障所分割开来。”节日具有全民性质。节日没有空间限制,没有演员和观众之分,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其中。因此,普通老百姓也就超越了日常生活的种种束缚,超越了各种功利性和实用性,人与人之间不分彼此,不拘形迹,从而显示出人的自身存在的自由形式,显示了人的存在的本来形态,这是一种复归,即人回复到人本真的存在。

就现有文献资料来看,就其最初的文化内涵社会功能而言,主要是用于祭祀娱神,而后逐渐増加了娱人和明显的经济功能,其中维系情感的功能有其潜在的隐性效果。具体而言就是社火在产生之前的文化内涵在于祭祀,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而进行的娱神活动;而社火作为一种公众性的群体活动,在娱神的同时,还维系了成员之间的联系,并为人们提供了一项年节期间的娱乐活动。在商品经济兴盛以后,庙会上以社火为助兴手段,促进了庙市贸易的繁荣;近代中国所经历的巨大变革使得传统文化几乎被颠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社火文化内涵的转变提供了契机,在新时期社火也逐渐的发生着变化。

注释:

[1]徐海荣主编:《中国娱乐大典》,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第661—662页。

[2]齐森华、陈多等主编:《中国曲学大辞典》,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第52页。

[3]张英民主编:《咸阳大辞典》,西安:陕西人民出版化,2007,第1112页。

[4]张燕谨主编:《中华国粹大辞典》,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第1027页。

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民间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2,第231页。

[5]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民俗学会《中国民间文化一—民间文化研究95》,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第231页。

[6]《兰州民俗风物》,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第240页。

曹斌《论社火的功用——以关陇神火为中心》,《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第50页。

[7]赵世瑜:《狂欢与日常一明清以来的庙会民间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2。

参考文献:

[1]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民间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2;。

[2]王杰文:民间社火[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3]赵德利:关陇社火艺术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4]胡颖、蒲向明:甘肃文化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兰州民俗风物[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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