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制度。

1招聘

1.1 招聘标准。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公民。

■具备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岗位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1.2 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汇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员招聘计划。人力资源必须认真组织填写招聘信息。人力资源负责一般员工初试。

总经理负责招聘广告的审批;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中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复试和录用审批

1.3 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岗位要求、招聘途径、招聘形式、上岗日期、招聘费用等。

1.4 招聘操作程序:

流程:发布招聘信息一接待应聘者一应聘者填写《应聘表》一整理应聘材料一应聘材料初选一初试一复试一录用一人事资料存档。

2录用

录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件、职称证件上岗之日起存放公司。在综合部登记后,方可到部门或项目部报到。同时人力资源录用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将其人事档案存入档案室,并为其办理岗位证件更名手续。对于已在岗员工证件不全或证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离职时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其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临时工工资600元/月计算,未发的工资将不予计发。

3试用及转正。

3.1 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成绩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

转正的申请,由人力资源总经理审批

3.2 申请转正的员工用人部门做出工作评价、考核。人力资源根据。

用人部门意见将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4人员调动。

员工部门岗位变动或跨项目部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原用人部门在两日内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登记。

5离职

流程:员工离职报告一部门负责人签字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一所在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审核一总经理审批一工作移交一财产移交一财务清算。

员工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在岗时工作资料整理完毕、齐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再呈交离职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人力资源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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