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回访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回访制度

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工程竣工的第一个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回访工程保修期内不定期的进行回访

2、回访中,通过实地检查和访谈,详细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及时维修。

3、总监理工程师请建设单位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给予书面评价,并及时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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