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三中违纪、伤害事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江镇

江镇三中违纪伤害事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伤害事故条例》及有文件精神,当出现违纪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妥善的处理教育全体学生,同时让有关方面明确各自责任及处理程序,特制定办法如下:

1、课堂违纪处理:任课老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首先制止违纪现象。只要其不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科任老师不应中断教学进程,但下课后要在《班级日志》上如实记载,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若遇重大违纪事件,任课老师可以暂停上课,由值日班长通知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年级部主任将违纪学生带离教室。但课后必须会同班主任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课间违纪处理:现场任何教职工应立即制止违纪现象,并进行教育。若遇重大违纪,应先控制好局面,立即通知校政教处、校综治办将当事人带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由政教处综治办通报班主任并协助处理、做好记载。

3、问题学生处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停课教育问题学生,若确有必要应向年级部申请,经年级部同意签发停课通知单。停课教育期间,相关教师应始终陪同问题学生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家长通报。若反复教育无效,可请年级组部主任进一步教育处理年级部主任要做好记录。若学生问题比较严重,经年级组研究后,将问题学生的相关材料送交政教处,由政教处研究决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伤害事故处理:首先将学生送往校医务室医治,如果情况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班主任在校的由班主任护送,班主任不在校的或在校而不能离开的,由医务室护送或政教处安排人员护送。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班主任在安排好工作后应尽快赶往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在救治学生的有关工作安排后,班主任年级部应立即展开调查,掌握事件事实经过,确定事件的性质,确定责任归属,组织当事学生双方家长,协调处理医疗费用。同时,就整个事件提出处理意见报政教处。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或触犯刑律的违法事件,学校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尽快通过综治办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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