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旁站人员需掌握安全知识

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旁站监理人员应密切注意作业现场人员作业状态,制止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督促作业人员按照作业类型办理好各类安全作业证,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安全交底,共同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作业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3、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检查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确保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

4、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有效的检修作业区,并监督作业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开展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误入作业区。

5、旁站监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旁站监理人,移交监护职责,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后方可离开。

6、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处理,若无法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 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7、作业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必须佩戴“安全监护员”袖标。

8、作业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要向作业项目负责人反馈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信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旁站监理人员组成、监护范围及条件 1、旁站监理人员由层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长、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组成。

2、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分级监护的原则开展旁站监理工作。

(一)C级检修作业、班组日常作业,由岗位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二)B级检修作业、临时高风险作业,由班组长或经验丰富的岗位员工进行旁站监理

(三)A级检修作业,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四)所有外来人员作业,除了督促外来单位自己设置旁站监理外,属地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设置旁站监理

(五)如遇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上述所有作业全部提级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条件 (一)敢于制止现场各类“三违”行为,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备必要的现场作业经验和应急知识。

(三)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相关的各项具体安全要求。

(四)及时参加厂、车间各类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旁站监理人员权利 1、旁站监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提出警告和批评。当出现威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作业时,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旁站监理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3、旁站监理人员有权督促车间对各类未遂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动火作业审批管理 1.特殊、一级、二级动火作业实行作业审批,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安全作业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同类介质、同一设备、指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作业前应清理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4.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动火监护人发生变化需经批准。

5.动火点周围或下方如有可燃物、孔洞、窨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

6.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排空、清洗,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7.拆除管线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8.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9.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10.在受限空间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 30min。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11.在室外动火时,动火作业人员动火点的上风作业,特殊情况应采取围隔措施并控制火花飞溅。

12.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需设置防倾倒装置,且两瓶间隔不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 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乙炔气瓶严禁倾斜放置。

1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14.动火作业完毕后动火人应清理作业现场,监火人与动火人共同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1.1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1.2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1.3受限空间内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2.1氧含量为18~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2.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 2.1 —2007)的规定; 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3.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2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4.1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4.2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4.3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6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7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5.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5.2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5.3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4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6.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6.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6.2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7. 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8. 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8.1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8.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8.3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作业工器具。

8.4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8.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8.6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要求(GB 6095—2009)的安全带。

2.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3.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4.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5.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7.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8.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强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9.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10.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2.作业人员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13.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安全作业证填写要求 1、 安全作业证要规范填写,不能存在空项,不涉及项全部打“/”。

2、 作业证中“安全措施”一栏由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用手填的形式。

3、所有涉及人员名字必须由本人签名,审(核)批人签给予明确意见后,可不盖公章。同时,单位存档安全作业证时,需在顶部空白位置盖单位公章。

4、在安全作业证有效期内未完成相应危险作业的,由项目负责人每日填写一次验收意见,重点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拆除隔离警示措施、遗留火种隐患清除和工器具断电等情况进行验收。

5、涉及会签的,由相关科室或部门在同一栏内分别签署意见。

6、 作业单位在属地化单位管辖区域内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申请单位只需依规办理一式相应安全作业证,无需重复办理,双方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并留档备查。

7、同一队伍在同一作业场所内,不同地点进行同种类作业时,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安全作业证中明确各作业地点,可只办理一张安全作业证,设备类检修不适用此条款。

8、特殊危险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外来人员管理要求 五统一:班组统一排班、统一技术交底、统一辨识风险、统一签字确认和统一过程管理 四同时:同安排、同管理、同检查和同考核 四个共同:共同排班、共同检修、共同检查、共同确认 检修单位在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向所有参检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组织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做好记录; 2、填写《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卡》,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检修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安全性能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前处理,使之安全可靠; 4、检修涉及到的场所要设置安全警示带;夜间要设置红灯信号; 5、外来单位临时接电源要通过电气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专业人员规范操作。

6、检修现场安全通道必须畅通,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占用、阻塞安全通道。

7、检修所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有效监控。

8、要做到工完料尽,对检修中开挖的沟、坑等应及时填平、夯实,一时不能填埋的,要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摘除的联锁、信号、拆卸的各类安全装备、安全附件,破坏的围堤等应及时恢复; 附件: 选矿厂安全“零容忍”管控清单(第一批) 序号 管控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一 保命条款类 1 高处作业:系好安全作业,不系好不作业

2000元/项.次 2 起吊作业:隔离区外指吊,隔离区内拒吊。

2000元/项.次 3 电气作业:断电、验电、挂牌作业,不断电、不验电、不挂牌不作业

2000元/项.次 4 隔离区内动火作业:隔离区内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动火,拒动火

2000元/项.次 5 车辆作业:车见人停让,人见车避让。

2000元/项.次 6 皮带清扫作业:停机、挂牌、上锁清扫,不停机、不挂牌、不上锁不清扫。

2000元/项.次 7 扶位作业,腰下扶位作业,腰上不扶位作业 2000元/项.次 8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不告知,条件不具备、不作业,危险告知、条件具备审批作业

2000元/项.次 9 检修作业:运转不检修检修必停车。

2000元/项.次 10 危险作业未审批进行作业

2000元/项.次 11 进入磨矿机筒体、筛箱、破碎腔内作业断电、挂牌、上锁、监护作业,不断电、不挂牌、不上锁、无监护不作业

2000元/项.次 二 零伤害条款类 1 更换三角带作业:使用工具盘车,无工具不盘车。

1000元/项.次 2 更换管道作业:实施隔离,放稳管道,下方有人不作业

1000元/项.次 3 架空区地板或格板上检修作业:无堆放重物检修,堆放重物不检修

1000元/项.次 4 电气检修作业:专人监护无负荷检修,无专人监护带负荷不作业

1000元/项.次 5 砂轮磨削作业:砂轮防护确认后,侧位戴护镜作业,无防护无保护不作业

1000元/项.次 6 切割作业:侧位戴护镜实施切割作业,不侧位无护镜不作业

1000元/项.次 7 绑扎作业:隔离内实施手足防护后绑扎,不隔离无防护不绑扎。

1000元/项.次 8 扶位作业:吊物无松脱、平稳扶位作业,有松脱不平稳不扶位。

1000元/项.次 9 检修承压设备作业:无压力检修,有压不检修

1000元/项.次 10 吊运钢球作业:不满斗起吊,满斗不起吊。

1000元/项.次 11 压滤机板框闭合开启作业:隔离区内无人实施作业,有人不作业

1000元/项.次 三 行为规范类 1 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500元/项.次 2 过马路未走斑马线。

500元/项.次 3 驾车、乘车人员未系安全带。

500元/项.次 4 厂房内行走未走安全通道。

500元/项.次 5 厂区道路行走未走人行通道。

500元/项.次 6 上下楼梯未扶扶手。

500元/项.次 7 管理人员现场对违章行为未制止、纠偏。

500元/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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