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木制品一般规范

装饰工程木制品的一般规范

1.绝对按照设计图纸中的施工材料、接点、大样收口处理、规校尺寸等要求进行作业。

2.所有未作业项目必须首先放线,定出造型坐标、图样尺寸,纵向必须垂直,横向必须水平。

3.硬木料应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在加工过程中须剔除瑕疵。

4.夹板料应选用国产AAA产品,层板料必须是红心安。特殊装饰必须严格按图纸实际要求选用。

5.连接件、粘结剂应根据具体用途选用认可的优质产品,以确保施工质量。

6.木材表面必须平整、光洁,对于陈旧和不洁净的,表面必须精刨削或细打磨,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对于木材端面、斜面或对疏松多孔的材质,要预先涂以底层胶。

8.对油脂和腊含量多的木材,先用10%的苛性钠(NaOH)水溶液或用丙酮、甲苯等溶剂涂抹接触面,待洗剂干透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

9.木质部件的连接必须先涂上强力粘结剂,然后选合适的气枪钉,或自攻螺丝加以固定连接。

10.所有木质支撑框架,木质造型底架不见光的部分,必须先刷放火漆二度,并得到消防部门的认可。

11.木材工程的工序编排,工艺创新以及成品、半成品的产品保护等非常重要,是提高效率的手段。

12.所有支撑框架,木质造型底架必须接合牢固、无松动、无翘曲。

13.木质造型门扇等结构必须合理紧密。与基层或木砖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图案清晰,棱角方正。

14.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项次项目留缝限值(mm)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普通高级普通高级。

1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32用钢尺检查

2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21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3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2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门窗扇对口缝1~2.51.5~2//用塞尺检查

5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1~21~1.5//。

6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1~2.51~1.5//。

7窗扇与下框留缝2~32~2.5//。

8门扇下框留缝3~53~4//。

9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43用钢尺检查

10无下框门扇与地面间留缝外门4~75~6//用塞尺检查

内门5~86~7//。

卫生间门8~128~10//。

15.所有饰面板必须粘结牢固,接缝均匀,严密无空鼓,无明显高差,表面洁净、光滑,粘结面层无溢胶。

16.木饰线在拼接前必须破坏其内部纤维组织。拼接后须平滑顺畅,阴阳角接拼严密,不露钉眼,无刨痕、毛刺、锺而等缺陷。

17.所有木质装修,必须横平竖直,用2m靠尺检验,不得超出±0.5mm,对角不得≥±0.5mm,竖直偏差1mm,图纸设计有特殊要求除外。

18.木质装修的硬木材料应当是同类材质的优等品,选用生长正常、无蛀眼、无疏松、无枯死节疤或其他瑕疵,锯成常用规格,加以烘干脱脂处理后,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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