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主管部门职责

教育主管部门职责

(一)成立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领导工作,成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做好本行政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体育考试选考的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资格、政策加分资格、各项考试免考、缓考的资格审查及公示。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

(三)做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信息管理工作。按时上报考生数据,确保数据准确。考生信息要有专人负责,确保考生基本信息、照片信息、综合素质评价、志愿信息等各项数据安全。

(四)支持、协助市教育考试做好体育考试及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工作

(五)配合市教育考试做好文化课考试考务工作。协助市考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考点的选择工作,加强考点学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六)及时完成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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