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对策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错综复杂,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种多样,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法律 黑社会性质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曾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随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新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由原来的备受关注发展到高度重视的程度,而犯罪原因也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地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大致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增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完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感性强,又具有强烈的模仿性,极易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因此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于文学、影视作品中塑造的黑帮老大、古惑仔等艺术形象,不能正确辨别,反而认为是讲义气、够英雄,在生活中也进行模仿。同时,违法犯罪青少年,易于接受教育改造,但另一方面,其犯罪行为也存在较大的反复性,体现在近年来青少年重新犯罪率的不断增加。   2.渴望友情、乐于合群,是青少年的一种心理需求,是独立意识的外在表现。青少年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群体。由于青少年经验少、能力差,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孤独感,因此青少年犯罪多以团伙形式出现。   3.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从而使得青少年犯罪多具突发性、暴力性。一方面体现在犯罪动机简单、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刺激和诱发,或出于一时冲动而突然犯罪;另一方面体现在青少年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多实施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而且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   4.青少年抵制诱惑的能力弱,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影响,其犯罪绝大部分为满足物质欲望性犯罪。因此有偷窃、抢劫等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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