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多次丢失可拒交物业费吗?

一、案件经过:。

小区业主李某小区丢失三辆自行车后,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交纳物业管理费

二、审理及判决:。

庭审中,被告李某辩称:自己交纳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保安费,可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财产安全的义务。原告物业公司诉称,保安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自行车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最后,法院判决李某物业公司交纳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三、法律评析:。

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虽然包含每户每月4元保安费,但并不意味着住户丢失的财物都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保安职责有一定的范围,盗窃分子的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犯罪,应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在物业公司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明显过失的情况下,这一责任不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