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的货币改革

摘要:货币现代化是发展现代经济的必要条件.南京民国政府在1932—1935年间推动的货币制度改革是中国货币制度现代化的开端,它为抗战前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通过实施、"废两用元、"政策,民国政府统一货币的对内价值,实现了货币发行的标准化;法币政策的推行,使中国货币摆脱了传统的银本位制度,实现了纸币作为信用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而民国政府后期法币被迫退出流通市场,则说明以发行货币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是行不通的.

关 键 词:民国政府 货币改革两用法币

; 统一货币是国民经济保持高效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政府推行货币政策的出发点。1932至1935年,南京民国政府在重重困难之下,对货币进行了大幅度改革。这次改革是中国货币现代化的开端,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废两用元”,它标志着金属作为货币逐渐退出了流通领域,中国货币开始走向标准化;第二阶段是“法币政策”的推行,它意味着货币定价方式的彻底改变。这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它使当时的中国经济摆脱了30年代早期的大萧条。后来由于连续战争,民国政府在缺少货币发行纪律约束情况下法币发行恶性膨胀,最终迫使法币退出了流通领域。目前,与本论题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仅有吴玉文①、刘方健②在评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经济政策时,论及当时的货币金融政策。显然,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系统分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货币现代化运动,对完善我国当前的货币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一、构建以银本位为基础的统一货币单位 历史上,中国多数朝代实行金属本位制度,由朝廷规定货币金属的成色和重量。明清时期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加,外国货币开始进入流通领域。由于流通中货币种类繁多,不同种类货币之间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使得价值难以统一,兑换手续相当复杂。这种币制的混乱不仅增加了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也使得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受到一定的影响,“阻碍了工商财政的现代化。”③ 要发展经济,首先要完善货币制度,改变过去滥发纸币、银票,随意滥铸制钱的状况。南京临时政府刚刚成立,孙中山先生就于1912年2月试图统一货币,通过接管江南造币厂,使之成为“民国特设鼓铸机关”。接着财政部又筹建了中国造币总厂,掌管全国货币铸造和旧币的熔铸。但因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较短,这次改革不了了之。1914年2月7日,袁世凯政府颁行《国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国币”的铸造发行权限属于政府,公款出入必须使用“国币”,市面流通的旧币,由政府以“国币”回收兑换。④军阀混战使临时政府统一货币的努力付诸东流,地方银行滥发货币现象日趋严重。四川、广东、广西、湖北、江西等省份各种货币混杂,泛滥成灾,百姓深受其害。1913年,湖北省辅币每元仅值银元七角,广东为八五折,东北的小银元票跌至三分之一,四川军票泛滥,贵州纸币一元只抵四角,陕西军饷则全靠官发纸币。⑤ 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货币也对中国货币统一进程带来负面影响。当时上海几乎所有外资银行都在中国发行纸币,天津的汇丰、花旗、美丰、华北等银行发行银元纸币,北京的英、法、美、比、德、日等国银行发行纸币。由于当时政局混乱,政府无力监管外资银行,一旦银行倒闭,受到损失的只能是存款人。而外资银行倒闭确不鲜见。1921年,中法实业银行停业,225万元纸币无法兑现;1926年,俄华道胜银行倒闭,发行的几百万纸币成为废纸。⑥ 广东革命胜利后,统一货币仍是国民政府重建金融秩序的首要任务。1924年,广东省总工会向国民政府呈文,提出“明令西纸(币)在市行使”的要求。⑦1925年8月,商务厅提出“重开造币厂,鼓铸合法国币,……货币先施行法定虚本位制度,便于通行全国及对外。严缉私铸,并酌收轻质私币,依法改铸,当商由主管机关及中央银行合力办理。”⑧接着,中央银行开始发行纸币造币厂铸造正面为孙中山先生头像、背面为党旗党徽的银元,作为标准货币。 真正的货币统一是在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南京国民政府继承了以前的政策,建都伊始就开始筹划统一货币。1927年6月,财政部饬令各造币厂停止铸造袁世凯头像的银币,暂用孙中山先生纪念币旧模改铸银币。1928年3月,经济学家马寅初率先提出“废两用元”,并从理论上论证“废两用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财政部核议后认为“废两用元诚为统一币制、整理财政之基础”。⑨于是“废两用元”开始提上政府议事日程。1928年,全国财政会议召开,“决议废两改元,应从速实行,以期币制之统一。”⑩为此,国民政府聘请了美国财政专家甘末尔来华组织财政设计委员会,1929年11月,甘末尔提出《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币制法草案》,规定1孙(设计中的货币单位)等于美金4角。但是由于大萧条,国际市场黄金价格一路上扬,而白银价格则一路下跌,1931年2月,1孙只值美金2角。若继续推行草案,中国无法承受黄金汇兑损失。货币改革不得不再次告吹。 1932年的白银对银元的兑换率波动终于成为国民政府统一货币的契机。1931年冬东北沦陷,大量银元从全国各地涌入上海,上海银元数量供求失衡。1932年上半年约5500万银元流入上海,加上本地原有的42000万元,银元兑换银两价格波动加大。上半年,银元兑换比率曾达到每百元兑白银74两,但5月末《凇沪停战协定》签署后,兑换比例下降到百元兑白银70两。价格波动使得商人无法适应,银元价格的下跌,使银两负债的银元持有者蒙受了巨大损失,废两改元的呼声又开始高涨。(11) 1932年,财政部邀请上海中外金融界领袖组成废两用元研究委员会,研究决定先从上海开始实施废两用元。1933年3月8日,国民政府第1098号政府公报以训令颁布了由财政部拟订的《银本位铸造条例》,训令“中央造币厂同时开铸,规定本位币曰元,总重26.6971公分,银八八,铜一二,每元含纯银23.493448公分。”(12)该条例规定了银币的铸造权属中央造币厂,其他各厂局不得铸造,从法律上保证了货币统一。条例还对流通中货币的重量、成色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允许原有的货币在一定期限内流通,实现了货币的标准化,但对辅币未做出规定。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