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及招投标不良行为惩戒办法情况]

大银镇学习贯彻落实(七星办通[2013]56号)和(七星办通[2013]57号)文件精神 为了在我镇工程建设领域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根据区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我镇于2013年4月3日早上9:00至11:30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通过这次会议,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市七星关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七星办通[2013]56号)和《**市七星关区招投标不良行为惩戒办法》(七星办通[2013]57号)文件精神

会上,我镇纪委书记薛朝成宣读了区纪委于3月14日通过镇乡网下传的《**市七星关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七星办通[2013]56号)和《**市七星关区招投标不良行为惩戒办法》(七星办通[2013]57号)文件内容。并对我镇学习这两份文件作出如下要求: (1)成立工程项目建设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由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2)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只要存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方就必须和镇纪委办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合同内容。

(3)发动群众监督,让工程建设在阳光下运行。各位干部职工要负起监督的责任,如发现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应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4)如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现失信招投标不良行为,镇纪委将严格按照《**市七星关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和《**市七星关区招投标不良行为惩戒办法》文件规定依法查办。

最后,镇党委书记张志治国作重要讲话,张书记强调: 镇领导班子、各站(股)室负责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阅读《**市七星关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试行办法》和《**市七星关区招投标不良行为惩戒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凡是以后我镇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务必按照以上两个文件规定执行。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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