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探讨

内容摘要:代建制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兴工程管理方式,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本文首先介绍了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的特点,进而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各方职责,最后提出目前代建制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和防范。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 代建制      代建制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兴工程管理方式,已引起业界各方关注,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代建制的实质是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认真研究这种工程管理方式,对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具有现实意义。      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指的是通过财政拨款、发行国债、利用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运作的大型基础性建设项目。此类项目投资大、风险大,管理程序复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通常由一次性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使用单位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或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涉及较强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对质量、造价、工期有较高要求,采用“一次性业主”的管理方式项目领导人多由单位或地区的行政领导担任,人员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同等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客观科学规律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个项目一个管理班子,形成管理上的分散,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工程完成后,班子即解散,人员很难安置,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难以总结积累和借鉴,导致业主各项责任难以真正落实,政府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利用单位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政府投资工程目,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合一 。政府承担投资风险,使用单位充当业主并获得利益,容易受利益驱动,造成投资失控,导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出现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拖工期的“三超一拖”现象,甚至出现“钓鱼工程”,还会引出挪用资金、拖欠工程款问题。   利用专业性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政府投资工程,解决了分散管理、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利用专业化的管理知识和技术,避免外行业主管理带来的弊端,可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控制投资膨胀。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近年来,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等地全国各地开始探讨改革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实行“代建制”。2004年7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提出了加快推行“代建制”的意见,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业主不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综合知识,与设计商、承包商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代理业主行使业主项目管理任务,以合理的利益机制,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实施代建制”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施指明了方向,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趋势。   代建制中三方的职责   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代建制利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离,因此需要科学界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和风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公司(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人应当明确各方职责,政府部门负责投融资,代建单位负责建设管理,保证代建制顺利实施。   政府部门职责 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议、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用地许可、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编制项目预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协助国土主管部门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项目的施工报建、招标投标、委托监理、签订合同、质监登记、安监登记等施工准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和监管。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