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背景下的辽宁中部城市整合分析

摘要:在《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和《辽宁中部城市发展规划》获得辽宁省政府批准的背景下,关注辽宁中部区域如何抓住机遇,更好更快地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在政府规划指引下,结合辽宁中部城市的现状,遵循市场规律,为确保区域整体的快速发展提出城市整合的策略和竞争。

关键词:城市整合;“6+1”;产业集群      一、背景介绍      2008年2月26日,辽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辽宁中部城市发展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这意味着以沈阳为中心,以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和铁岭为支撑的辽宁中部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即“6+1”发展战略规划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6+1”发展战略对加快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意义非凡。

辽宁中部城市群总面积64 880平方公里,区域面积、人口分别占全省44%和51%,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63%和54%,是我国主要的重工业发展基地,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域和辽宁省的经济核心地带。

这一区域具有工业基础雄厚、城市高度密集、基础设施完备等多方面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严重的产业结构趋同和生产力布局的重复建设、政府执政的体制僵化、城市间各自为政,契合紧密度比较差等问题。

为使城市之间形成有机的整体、提升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必须加强城市之间的整合

城市整合是指地域毗邻的城市之间在竞争、合作和控制三维框架下动态的、可调控的可持续发展过程。

城市整合要求城市具有近域性、经济互补性、合作愿望和通道关联性。

城市整合的实质是使城市经济要素资源及其运行环境的重新优化组合,达到城市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发展模式、经济资源利用等更趋合理,形成城市经济整体竞争力的共赢。

城市整合的目标是可持续发展,即建立在竞合框架下寻求城市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

一般而言,城市整合往往需要政府力和市场力的双重作用。

当前,辽宁省政府对辽宁中部城市发展规划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力量已经开始启动。

辽宁中部城市应该抓住此契机,遵循市场机制,努力调整自身,将各自优势整合,积极寻求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实现整体的共赢和可持续发展,有效地参与国内及国际竞争。

二、辽宁中部城市整合的途径      (一)城市政府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6+1”的模式是自上而下,即辽宁省政府首先作为主导力量,提出相应的区域发展规划来推动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建设。

因此,每一级政府都应该首先为城市整合排除行政体制上的障碍,制定有利于区域整体发展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以往受经济区划和管理体制等因素的束缚,辽宁中部城市之间的发展表现出各自为政、经济联系松散的特征。

比如,沈阳、本溪和抚顺在地理位置上非常接近,虽有往来交流,但却缺乏共同发展理念。

如果产业要素在城市间的流动、生产利益最大化和产业链的延伸存在阻碍,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

打破这种僵化局面对于促进单个城市及整个城市群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为把零散的关联性不强的经济体整合成有机整体,首先应从制度上和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城市政府之间创立沟通平台,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在城市的各方面资源,包括信息资源、生产要素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实现共享,这就会大大提高城市整体的生产效率,实现真正的有效沟通与协作。

这就要求打破传统的流动性壁垒。

辽宁中部多个城市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08年7月,辽宁中部的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阜新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共同签署《辽宁中部城市住房公积金协作协议》,八城公积金个贷实现同城一体化。

下一步将推进社会保障方面的异地转移和接续改革,在不远的将来,八城市居民的养老、医疗保险有望实现“异地迁移”。

同时还在筹划建立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消除人口自由流动的障碍。

公积金、保险,户籍等的自由迁移会打破人口自由流动的瓶颈,推动人力资本实现更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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