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1 .实行全聘制,采取逐级聘任、签约办法。

( 1 )副总经理、三总师的聘任,由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集体研究考察,由总经理聘任;。

( 2 )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l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三总师提名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德、勤、绩综合考察确定后,由分管副总经理聘任并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岗;。

2 )部门副职的聘任,采取部门正职提名推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 3 )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

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仁岗合同后上岗

( 4 )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聘任上岗

2 .聘期待遇

聘期(指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职能人员)原则上一聘五年,聘期届满,经考核.胜任工作者可继续聘任受聘后按企业规定新任职务,确定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和职务工资。

3 .解聘条件和待遇

( l )受聘期间调出本公司,自行解聘,按现职务工资等级介绍给调入单位。

( 2 )聘期届满,基本称职的因企业调整等原因不再续聘。除保留其最后受聘时的工资等级外,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安排新工作后,其职务、特别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 3 )在聘用期间,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信誉、经济损失或考核得不到本部门的多数人员拥护,或表现较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其不称职的,给予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最后受聘时的工资待遇,如重新聘用,按新岗位确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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