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005号)和xx省物价局、省旅游发展委《关于印发xx省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22号)。为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不断扩大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我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截止2015年12月底,完成了阶段整治任务,现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xx省物价局通知精神,我委组织腾冲市发改局按照此次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从9月开始,开展了全市景区景点门票价格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2012年以来新制定或调整价格的“3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清查是否存在上调门票价格间隔期限、幅度等不符合国家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政策规定的违规行为。目前,我市“3A”级以上,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有3个,即是火山景区热海景区和柏联和顺景区

二、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是“3A”级以上景区现行门票价格制定、调整和执行情况。重点是经营者是否违反价格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定调价行为、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

经核实,我市火山景区热海景区门票价格按照保发改收费〔2008〕845号文规定执行,分别为:40元/人次、60元/人次;柏联和顺景区,执行腾发改价字〔2005〕305号文规定,门票价格为80元/人次。2014年三个景区分别向腾冲市发改局提出调整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腾冲市发改局严格按照调价程序,组织开展景区经营成本监审,于2014年7月25日按法定程序对热海、火山、和顺景区门票价格召开了听证,并报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xx市发改委于2014年10月20日发文批复景区票价,并在xx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11月6日至2015年5月6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反映。现公示期已满,景区票价仍执行原标准,待时机成熟,再执行新的价格标准。

三、整治成果。

经过对我市2012年以来调整过价格的“3A”级以上景区清查,政府定价部门无违规调价行为,定价规范有序,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听证、信息公开等程序,调价的间隔、幅度和出台时间符合政策规定,价格标准公平合理;经营者诚信经营,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浮动幅度,以及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无擅自提高价格标准,价外加价,串通涨价,以及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旅游产品行为。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对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市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保持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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