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

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

类别。

内容。

标       准。

分项。

评议标准。

基。

本。

要。

求。

(35分)。

学习。

教育。

(15分)。

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

10。

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

2、认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学习任务。

5。

组。

织。

生。

活。

(2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8。

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每次扣2分。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的少一次扣2分;外出三个月以上,没有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证,参加流入地党员组织生活每次扣2分。

2、积极按党组织的安排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组织的组织生活

8。

3、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4。

模。

范。

作。

用。

(65分)。

履。

行。

职。

责。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不配合工作每次扣2分;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的扣3分;不能严肃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的每次扣2分,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道每次扣5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3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2、团结同志,相互配合。

8。

3、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6。

4、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4。

5、积极参与村(社区)建设,参加“设岗定责”活动。

4。

廉。

洁。

自。

律。

(15分)。

1、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6。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1分;有将个人费用到单位开支的每次扣2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3分。有正义感,对身边的违法违行为纪坚决予以制止(揭露),否则扣5分。对工作对象分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3分;个人主义严重,不能坚持原则的,每次扣3分;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的一次扣5分。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的每次扣1分。

2、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3。

3、秉公办事,坚持原则。

3。

4、自觉实践“八荣八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3。

遵。

纪。

1、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5。

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警告处分者扣8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扣12分,受留党察看处分者扣15分。在。

守。

法。

(20分)。

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4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5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4分。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扣5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

3、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5。

4、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定格标准。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评议标准。

90分以上。

70-8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注:各党(工)委、党总(支)部可根据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实际,参照此评分表制定本党工委、党总支部党员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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