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安员内宿管理规定

**物 [20**]03号。

关于印发《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管理处、各部(室)、保安大队

为杜绝小区保安员执勤时睡觉现象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特制订《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印发给你们,希你们认真贯彻实施,并将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

特此通知。

二0**年七月三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年七月三日 发。

(共印25份)。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1、有效控制队员外出,保证队员正常休息,保持旺盛精力投入工作;。

2、保持全队整体实力,应付突发事件;。

3、有利于加强保安队内部管理,防止队员外出现意外情况。

二、内容。

1、非工作期间需外出办私事的队员,每周请假外出不得超过2次,每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晚班队员原则要求白天在小区内休息,白班保安员须保证一半以上夜晚在小区内。外出保安员归队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30。

2、非工作期间外出办私事的队员,必须事先向队长口头请假,再向管理处主任递交书面请假报告,经主任批准后,在员工外出登记本上签名方能外出归队后应及时销假。

3、队员因特殊情况请假半天以上须由保安大队核实,经公司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有家属在汕头的队员,每周只准请假外宿一次,请假手续按第二项第二条办理,其余时间不得私自外宿

5、外宿队员应交一份保证书由队长存档。保证书内容包括:

(1)保证外宿期间不影响正常工作,按时归队;。

(2)外宿期间发生任何事故均与本公司无关。

6、若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取消队员外出外宿请假

三、本暂行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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