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期手续
公司所属各科室及项目部 根据上级件精神强制性条及不良行公示制特制定制。
、所有工程必须部合签订方能签订外部合以便确定安排项目理、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及技术工种等并使其掌握公司总部管理制如签订部合各科室不进行管理。
、工程施工程按工程所总人数60%安排正式职工上班其计算总人数按总造价除以5万元人;如每月安排足够人员则按总公司件处罚由人每月30元收取费用由财科直接划帐;按建设方合工期减月。
3、投标所用项目理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全员证工程款批款由财科按每人每证扣300元支付给持证人员;施工程继续使用上述人员则按办法5条执行。
、营科将部合和外部合各复印份送至分公司各领导、办公室及工程科以便按合进行管理。
5、对持证人员安排 项目部人员有项目理证、技术人员(工程师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律使用人证件;对项目部人员无项目理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可采取使用别人证件但必须支付定报酬其被使用证件人员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并承担其相应责任被使用证件人员工实行包干即项目理3000至5000元技术责人000至3000元质检、安全员、试验员000至500元。
6、不论项目必须有项目理、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试验员(或使用他人项目理证、质检、安全员证、试验员证)以便合上级件要。
7、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证必须由公司委派但施工员不准使用他人证件。
8、开工前必须做如下工作⑴进行图纸会审;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⑶办理开工报告;⑷办理许可证。
如遇特殊情况基础±000完成前必须将上述证件及办否则责令停工并罚款000元。
9、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容由工程科根据部合人员安排进行填写并由工程科送交办公室盖再由项目部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0、基础检、主体检、竣工验收必须通知分公司领导或有关科室参加并通知被使用证件项目理、质安员参加。
、其它管理制按公司有关件执行。
、制从00年月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