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雅镇小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小学校管理制度
原则。
条 进步规学校采购行加强学校物采购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物采购管理办法。
二条 着对学校责、降低采购成目加强对物采购管理工作使采购程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步规化、制化。
采购实行三审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控制原则。
二 采购计划管理。
四条 学校各部门所物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填报详细物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学区。
学区根据所掌握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学区会议定由校长审批执行。
五条 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物必须由党政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责人通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策增加透明。
六条 严把进货渠道关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原则。
三 采购程管理。
七条 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物采购具备招标条件律实行招标采购。
八条 对要招标采购物由勤处编制招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特临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方式进行组合。
九条 物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确定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以上厂类产品。
十条 勤处对每次招标件及投标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做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报价及招标情况私泄漏。
更不得有损害学校利益情况发生。
十条 学校采购物与供货商谈判价格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谈判定价价格质量监督组参与终购买价由校长定。
十二条 采购人员将物采购回由价格质量监督组成员凭发票审实际采购价格和质量验证签校领导方可签报销。
十三条 价格质量监督组定期向学校党政席会议汇报监督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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