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让社区医院患者倒流?】胃酸倒流怎么立刻缓解

据报道,今年6月底前,山东省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医院全部配备和使用523种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此举却使不少患者,特别是医保患者,选择离开社区医院到大医院看病。

按照山东省的政策,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社区医院医保患者报销条件也很优惠。

如,社区医院医保报销没有起付线,大医院报销需≥400元,而社区医院报销比例也比大医院高5%。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会出现“大病去医院,小病进药店,社区医院掉半空”呢?   这与基本药物制度初始,一些患者不习惯或不适应有关。

比如,某高血压患者,常年服用某种降压药,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医院药品种类“缩水”不见了。

这位患者不愿意换药,只好转到省立医院去拿药。

还有些患者喜欢用“好药”,也就是用品牌药,而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便宜药居多,价格偏高的“好药”相对较少,于是,这些人便舍近求远,到大医院选自己信得过的“好药”。

不过,更多的患者社区医院而选择大医院,还在于基本药物制度本身缺陷,也就是基本药物种类无法满足社区诊疗的需要。

这并非是基本药物数量不足,而是因为基本药物目录设置不合理。

山东省设置的基本药物为例,总量为523种,一般社区医院常用药在300种左右,如果设置合理,能够满足日常需要。

可是,由于目录中的一些品种属于“冷门”,少有患者使用,这就出现了社区医院“不用的品种随时见,该有的品种无人问”的现象。

比如,基本药物目录中用于治疗血吸虫病、疟疾、麻风病的药物,平时极少使用。

除了基本药物目录本身的缺陷外,不准社区医院配备任何非基本药物的“一刀切”做法,也对社区医院患者倒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要避免社区医院患者向大医院倒流,首先得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目录要因地制宜,要适应社区诊疗的需要;其次,要允许社区医院根据规模和诊疗特点,配备一定量的非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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