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餐厅饭菜抽样检验制度

学校餐厅饭菜抽样检验制度。

1.食品试尝留样制度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制规定,是保护用餐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中心餐厅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

2.中心派驻各餐厅卫生、安全督查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每餐所有加工好的食品在售卖前均要按品种由督查员负责试尝,并按要求将50g样品放入专用、洁净卫生留样容器中;对有异常的食品立即封存,不得销售。

4.做好食品留样、登记工作。对每天每餐所加工的食品按菜品名称、餐别、采样时间填制留样记录表;留样记录表督查员和餐厅经理签字后,于第二日早上8:00交中心办公室存档。

5.试尝留样工作完成后,及时送冰柜存放。每次留样品必须留存24小时后才能销毁样品销毁后,必须对留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6.对未按规定和要求留样、或留样品种不够、保存时间不够的,中心将对各餐厅处100元处罚,督查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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