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犯罪不得牵连家庭成员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执行程序中贯彻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既要最大限度地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又不能随意扩大执行范围,侵犯被执行人、案外人等相关方的合法产权。要在充分考虑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相关方利益,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努力实现加大执行力度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要依法准确甄别被执行财产,避免对案外人等非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对确定属于执行人的财产,要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到位。要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对于经过审理不能确认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在财产刑案件执行中,要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处理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自然人犯罪不得任意牵连企业法人财产,处理企业犯罪不得任意牵连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个人合法财产。要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家庭成员财产,处理涉案人员犯罪不得牵連其家庭成员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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