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政务信息制度

机关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要掌握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热爱政务信息工作

二、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需求报送信息,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喜忧兼报的原则,积极报送信息,确保信息质量。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信息,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报送,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

三、继续实行全员办信息制度,行署办公室的秘书及信息、督查科的工作人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四、建立信息上报定期通报制度定期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长期不报信息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对涉密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上报,不得通过明传、普通电话、他人带送等形式报送

六、上报信息必须经行办分管领导签字后方能上报,如出现问题,将追究上报人的责任。

七、充分做好信息直报点的工作。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国办报送信息;另一方面要抓好县(市)级直报工作

八、建立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对高质量完成信息任务的人员,年终予以通报表彰,并与年终干部考核相结合。

九、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现代化建设,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信息迅速、准确、安全地处理、传递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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