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身体健康,建立合理的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费安全生产的一项辅助措施,绝不能代替各单位的安全技术,防尘防毒等劳动保护措施。各单位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着重从措施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发放防护用品保健费的目的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措施。《标准和制度》中规定禁止发放可发可不发的任何用品,不能把防护用品与生活福利用品等同起来,严格禁止不同工种或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攀比防护用品保健费标准

4、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采购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安全部门应对防护用品安全可靠行进行检查、实验,禁止发放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防护用品

5、《标准》作为公司统一标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扩大发放范围。

6、职工享受防护用品应按照工种,职务的调动而变动,职工调往外单位时必须经过办理防护用品手续,签证后,组织部门、劳资部门方可对外介绍。职工内部调动,组织部门、劳资部门亦事先通知单位办理卡片转移手续。

7、调出公司的职工其防寒用品按剩余日期折价交款,计算公式:

价值=(原价)÷(规定日期)剩余日期。

8、自然减员和退休,离休人员至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凡经公司批准有正式人事命令的留用人员,在留用期间可按其职务(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9、不允许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用价格补差额式延长使用的办法,自行制作发放日常穿用的高档服装或靴鞋。

10、工作服式样,再次强调应适合本工种作业安全,尽可能做到舒适、美观、大方。工作服与日常生活穿着是有区别的,因此,在缝制中,单工作服不允许加衬里,垫肩等。

11、关于工作服面料,公司发放标准规定:“工作服(除特殊工种)采用棉、麻质面料或化纤制作,禁止用毛、呢高档面料制作工作服”。

12、保健费发放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扩大发放范围,一定按工种出勤天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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