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关对“支出型”贫困庭开展救助调与思考城乡低保制实施有效保障了“收入型”贫困庭基生活。
随着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救助制不断健全低保制保障外收不抵支 “支出型”贫困庭困难日益突出探建立“支出型”贫困庭综合救助办法和救助机制是当前社会救助亟待研究和问题。
、我市“支出型”贫困庭基现状 近年XX市从困难群众关心、迫切问题入手建立以五保和低生活保障基础以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辅助以临救助、慈善救助补充社会救助体系定程上了困难群众基生活。
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按照阳光施救、动态管理原则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目标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6户30 人其城市低保对象7万户96万人月人补差标准XX元保障比例78%;农村低保对象09万户06万人月人补差标准79元保障比例56%低保制实施较保障了以庭济收入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界定标准“收入型”贫困庭。
现实我们仍面临着量城乡低保边缘救助庭该类庭收入超低保保障标准但受刚性支出挤压庭支出远远超出庭收入承受能力实际生活水平处相对贫困状态非低保庭。
由无法享受到低保待遇处社会救助“夹心层”类庭通常被称“支出型”贫困庭。
“支出型”贫困庭主要是指收入水平虽然高当地低保标准但由享受低保待遇且不享受低保些优惠政策和生活补贴如水、电等减免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实际生活水平偏低甚至低城市低保对象处相对贫困状态城乡居民。
近年对支出型贫困庭我市主要通采取临生活救助、临医疗救助和节日慰问等多种方式尽可能给予助。
据统计0年共向900户“支出型”贫困庭发放临生活救助金XX万元医疗救助金700万元。
但依靠次性临救助无法从根上他们实际困难现行政策依据是制约他们进入城市低保救助畴重要瓶颈他们无法享受城乡低保对象每月享受固定低保金救助而是面临重病、残疾、下岗、住房困难、子女就学等诸多实际问题多数庭往往只能够依靠打零工维持人基生计不仅收入微薄而且非常不稳定。
二、“支出型”贫困庭主要特征 “支出型”贫困庭所以出现贫困根原因刚性支出超庭财力承受能力使庭生活陷入窘况造成庭相对贫困。
调研我们采取抽样调以孝南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市直“三区”统计数据作参考分析预计全市城乡低保边缘户总人数概占全市总人口06%左右全市城乡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庭人数约30000人。
从调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特征 ()因病致贫。
这类庭因其成员出现重疾病每月固定医疗费用占据了庭收入绝部分有甚至出现吃药挤占吃饭局面形成贫困。
(二)因残致贫。
这类庭因其成员身体残疾丧失生活理能力要专人照顾护理增加庭济和人力担庭收入减少形成贫困。
(三)因学致贫。
这类庭因子女非义教育阶段学支出给庭济造成压力往往出现交了学费难买米形成贫困。
据测算学生、初生、高生和学生年平教育费用分别是达到了50元、00元、900元和9000元这还不包括学生吃穿费用等。
因对贫困庭讲要培养义制教育阶段学生还可以勉强承担但要培养高生或学生往往不堪重。
(四)因灾致贫。
这类庭主要因火灾、车祸、房屋倒塌等突发性事故导致多年积蓄荡然无存背沉重债形成贫困。
三、对“支出型”贫困庭开展救助面临主要困难 当前对“支出型”贫困庭救助仍缺乏有效救助措施关键政策上制约。
()月人收入制约。
目前我市城乡低生活保障实行是“收入型”贫困低保只有庭人月收入保障标准才能实行低保救助。
据不完全统计支出型贫困庭成员85%以上都有份工作收入平下庭人月收入高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导致支出型贫困庭不能享受低保主要原因。
(二)金审计制约。
许多街道(乡)、社区(村)认定明明知道有些有特殊困难“支出型”贫困庭实际生活非常困难但由不敢跨越红线担心审计说明情况不敢冒险其办理低保。
(三)民主评议制约。
目前我市对所有新增低保对象按照“三统、三覆盖”要实行社区(村)、街道(乡)和区(县、市)低保局三级民主评议制和公示公开制。
由部分“支出型”贫困庭民主评议通率达不到要往往被取消申报格。
三、关“支出型”贫困庭开展救助建议 社会救助由“收入型”向“支出型”辐射延伸是发展趋势也是社会进步表现。
认真抓“支出型”贫困庭社会救助工作对保障其基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深远义。
当前临性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明显偏低而且具有太多模糊性、随性和不确定性只能缓“支出型”贫困庭困难很难起到应急救难作用。
只有探建立“支出型”贫困庭综合救助办法和救助机制才能从根上“支出型”贫困庭实际困难从而达到重倾斜、确保公平、应保尽保救助工作目标。
当前建议从四方面入手积极开展“支出型”平困庭救助 ()研究制定“支出型”贫困庭救助办法。
是强化认定。
要对庭刚性支出、庭收入核实标准进行明确界定明确“支出型”贫困庭认定条件。
对具备下列条件庭建议认定“支出型”贫困庭即共生活庭成员有重病、重残界定围子女就学困难和发生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庭短期刚性支出超收入;庭实际生活水平低全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是明确待遇。
认定“支出型”贫困庭参照我市城乡低生活保障标准对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低保标准庭差额部分发放生活补助切实这部分群体基生活问题;并相应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救助及助学围;合就业安置条件庭成员优先安排其就业真正建立“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无缝对接社会救助机制。
三是严格程序。
“支出型”贫困庭要享受保障待遇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坚持阳光操作、规运行。
严格申请关、调关、审批关建立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区(市、县)民政部门三级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管机制。
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核发“支出型”贫困庭面凭证凭证享受城乡低保相关优惠待遇。
四是加强监管。
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规制对“支出型”贫困庭收支情况每半年核次庭收支情况发生变化按规定程序及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救助手续。
对不合规定条件而享受相关救助待遇涉及到责任人要实行严格责任追责。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追回冒领救助金以及罚款等。
有针对性地实施与各类社会保障制“无缝”衔接对“支出型”困难群体专项救助套餐从不角扩扶贫使其支撑相呼应。
三是变“输血”“造血”加就业扶持力。
技能单就业困难是“支出型”贫困重要原因对“支出型”贫困庭救助更要重授渔积极开展“志·能激发”工程通提高就业技能以强不息改变暂贫困现状。
加快成立居民庭济状况核对心不断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规制通建立通庭济状况信息络形成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支出型”贫困庭救助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公平。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全社会救助充分运用市场等手段形成政府部门、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金融保险等共参与救助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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