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1、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合格材料供应商(物资供应单位)的评审。对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历史、业绩、信誉、满足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不合格品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对评审合格的建立“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许可的检验、检测报告、核准证、备案证等。经评审合格物资供应单位可以列入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4、上级部门评审合格材料供应商可以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5、对提供不合格物资供应商、政府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或受到查处的供应单位、已撤消机构的供应商应当及时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删除;。

6、严禁从未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供应单位采购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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