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基本问题初探

摘要:公共管理(学)的,需要我们对公共管理的主体、客体和等基本作更进一步的和探讨,尤其要注意我国公共管理与西方公共管理的本质不同。

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

我国公共管理要坚决贯彻共产党领导原则;要立足中国国情,用马克思主义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体系。

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公共管理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是,总体上看,公共管理对我们还是一个新课题,公共管理学科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公共管理的主体、客体和方法,仍然需要做更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起点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管理,没有公共事务,就没有公共管理

所以,研究公共管理,首先要明确公共事务的内涵、性质与范围问题。

在西方,公共事务是与私人事务相对的概念,是指提供关涉全体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

从根本上讲,这种观点来自社会契约论。

个人经由社会契约而结成国家,在组成国家的过程中,个人把裁判纠纷等权利让渡给国家,形成权力,由此,国家基本职责就是管理这些个人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事务,即公共事务

在这样的逻辑下,国家管理公共事务就是要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需要,当然也就是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

这种看法片面强调了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相关性,没有揭示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也没有反映出国家是为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是在保护和实现谁的利益。

我们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公共事务,是指该社会统治阶级为了把社会控制在“秩序”范围内,推动社会发展,所进行的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与要求的一系列社会活动。

它具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阶级性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公共利益必然反映出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也必然满足统治阶级的根本需要。

二是公益性

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是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不能只为供给方单独享有,而是会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

因此,从形式上看,公共事务的受益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

三是多样性。

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质与量方面的需求偏好千差万别,而且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

这就决定了公共事务种类繁多。

内容广泛,同时也决定了公共管理方式。

方法的多样化。

四是层次性。

公共事务所针对的是不同层次的公共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员范围有大有小,由此,公共事务可分为全球性公共事务、全国性公共事务和地方性公共事务等不同层次。

其中,阶级性公益性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多样性与层次性是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

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阶级性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社会公共事务两类。

所谓政治性公共事务,是指与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关,涉及国家政权稳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加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军事、外交。

司法、维护公共安全等。

政治性公共事务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特征,但同样具有公益性,比如,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仅对统治阶级有利,也对被统治阶级有益。

社会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

公共、医药卫生等。

这类公共事务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社会公共事务同样具有阶级性,都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

在阶级社会国家承担着管理两类公共事务的职责,对政治性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称为政治职能,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则称为社会职能

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职能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职能是为人民服务,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处于同等地位,其活动方向、总作用是一致的。

所以,我们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要注意防止一种错误倾向,即把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片面理解为以社会职能代替政治职能,强化社会职能必然要以弱化政治职能为前提。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国家职能的内在统一性。

事实上,强化社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国家政治职能,相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治职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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