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三线药物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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