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聘上岗后的工作规划【关于在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
关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见 关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见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人员管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厦人[0xx]3)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见 、适用围及原则 ()学校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应实行竞聘上岗 、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 、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竞争确定有关人选; 、其他情况要实行竞聘上岗。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机制逐步扩竞聘上岗面并定期实行所有岗位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竞聘上岗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般应按照以下基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格审、组织实施竞聘、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或岗位聘任合)。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围、格条件、竞争方法程序、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关组织领导。
领导组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关竞聘围。
竞聘上岗原则上学校部进行特殊情况我局批准允许系统其他学校人员参加竞聘。
3、关格条件。
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件要规定相应任职格条件。
初次参加竞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条件 ()竞聘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专以上学历及相应任职格条件;竞聘高校、学(含职业学校下)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科以上学历及相应任职格条件;竞聘学(含幼儿下)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专以上学历及相应任职格条件。
()竞聘高校、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科以上学历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任职格条件学应具备专以上学历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任职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格或上岗证。
、关竞争方法程序。
()竞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方式进行。
采用专组考评实施竞聘先由竞聘者对身业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
专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考试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方案明确。
(3)竞聘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方式实施竞聘。
()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适应程进行评价、听取群众见。
民主测评般单位围进行规模较、人员较多单位可具有定代表性围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80以上。
民主测评结计入总成绩也可作是否入围界定标准。
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平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单位进行不少7天公示。
(二)公示结不影响聘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应及记入考核登记表作职升降、续聘和聘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要及进行指导、检、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监督对教职工反映问题和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责释。
(二)见发布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见不致以见准。
(三)区属学校可参照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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