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省法治领导组办公室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印发《江苏省机关“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苏法宣办[05]9 【发布部门】江苏省法治领导组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050630 【实施日期】050630 【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性件 江苏省法治领导组办公室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印发《江苏省机关“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通 知 (苏法宣办[05]9) 各省辖市、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依法治市(县)领导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机关“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贯彻落实。

江苏省法治领导组办公室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5年6月30日 江苏省机关“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条 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四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特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所称国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行政执法权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组织。

三条 实行国机关“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目是推动国机关法律法规实施程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化、塑造法治信仰重要职责进步形成分工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形成“觉守法、遇事法、问题靠法”良社会氛围“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营造良法治环境。

四条 国机关“谁执法普法”应当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原则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程 相关热词 江苏党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江苏省领导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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