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了,给你牡丹
中华分“字头”销售已经不是新鲜事(注:中华分“字头”销售,指分“产品字号”销售,比规格更细,原本是厂家区分生产线和生产班次用的)。
眼下最为离奇变态的卷烟消费现象,莫过于“3”字头软牡丹市场价格与价值的严重脱轨。
当朋友A得意洋洋地拿着包“333”字头的软牡丹向我炫耀并询问其价格的时候,作为“业内人士”的我不假思索地回答:“36元/条,低档货。
你多少钱买的?”A气急败坏,“你骗我,这不是真的,我120元买的。
” “哦,收藏货,120元/条,升值价,可以理解。
” “不是,是120元/包买的。
” “恩,你抽的就是收藏货中的极品,比较高端。
普通普洱茶不也百来块钱一饼么,但听说古代土皇帝坟墓里挖出来的普洱茶值好几百万一饼,呵呵。
不过按我的专业知识估计,你买的这个牡丹,肯定不是清朝货,更不可能是明朝货,总而言之,你是猪头中的战斗机。
”早就听闻江浙地区奸商作祟,恶性炒作某些卷烟品牌的烟价,不曾想已猖狂到如此地步。
36元与1200元之间的差距,已经无法用价值来解释,更无法用香烟品质来解释。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抢劫!可悲的是,偏偏就真有人买。
更可悲的是,在行业内,不乏对这种离奇现象大加褒扬的言论,称之为“市场的魅力”,并得出这个“启示”那个“思索”,还说什么“热钱入市炒作”……云云。
事实确凿,哪里来什么启示可言?乱象背后的信息倒是十分值得警惕。
卷烟价值与价格大幅背离的情况这么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并已为潮流,足以说明消费者认识上存在重大偏差。
既然价值和价格之间已经没有半点联系,那么对于呕心沥血研发出的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优质品牌,卖个白菜价是否也理所当然? 牡丹价格超中华,上海中烟有责任。
在出现情况之时,对于消费者,其没有任何声明和说明,听之任之,任凭此种不正之风愈演愈烈。
难不成牡丹的品质真已经超过了中华,还是中华的价值已经不如牡丹?你该给消费者一个交代。
历来都怕卷烟零售户低价倾销,影响了市场总体利益;而对于超指导价销售的现象,却从来不闻不问。
试问,这种严重超出合理价位的现象如果不加管控,又将如何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烟草商业所谓面向消费者的营销体系又该如何建立?再则,对于这种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的现象,烟草部门倘若坐视不理,又有什么资格要求零售户“按零售指导价进行销售”呢? 奸商们导演的这几出丑恶之极的大戏该早些结束。
如若不然,笔者或许应该鼓动客户多囤积些大前门,说不定几个月以后,也可以卖到1000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