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0 办公用品种类。

本制度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管理品三种:2.1 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打印油、原子笔、书钉等。2.2 管理消耗品: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涂改液、电池等。2.3 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大型机、大型削笔器、算盘、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打印台等。工程部专用办公用具:圈尺、靠尺、米尺、小铁锤、计算器等。

3.0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3.1 办公用品分为个人领用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橡皮;“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钉书机、打码机及工程部专用办公具。 3.2 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3.3 领用管理基准(如圆珠笔每月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调整发放时间。3.4 管理消耗品文具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消耗品不在此限。3.5 管理办公用品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3.6 办公用品的申请应于每月二十五日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交办公室统一采购,次月一日发放。但管理办公用品请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3.7 每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卡”一张,由部门内勤员统一保管,于办公用品领用时分别登记,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3.8 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3.9 办公室可向办公用品批发商采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特殊办公用品办公室门无法采购者,可以经办公室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3.10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办公室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3.11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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