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 负责制
、根据共央、国院《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进步完善学校长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见》及桐教[1999]134、桐教[1999]135件精神结合校实际情况定全面实施校长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制订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旨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学校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创造择优上岗各尽所能工作环境增强学校部生机和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
二校长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市教委和镇政府直接领导下全面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对市教委和镇政府责。
接受学校党组织、教代会监督。
二、校长任免校长由市教委任命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三、校长职责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认真执行党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广教职员工重视教职工代表会学校管理作用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
3、全面责学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致和相配合形成良育人环境。
4、校长职权(1)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有策权、指挥权。
(3)按规定对教职工进行考评、奖惩“双向选择”基础上实行教职工二级聘任制并且有相应报酬定权。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合理使用各项费。
5、校长考评校长每年接受市教委考核并向教代会进行年工作述职由教代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信任票超三分应由市教委给予免职。
三教师聘任制、聘任原则1、贯彻“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
2、市教委额定可聘数根据教职工年考核结主要依据全市围选聘教职工。
4、采用二级聘用办法先由校长聘任责教师(包括年级组长)再由责教师选用教师。
阶段校聘任。
要参加跨校聘任教职工应七月五日前向学校提交面申请学校所乡镇填写《校际双向选择向》参加跨校聘任。
被学校聘任教职工也可由学校发给《校际双向选择向》参加跨校聘任(市教委将七月二十五日左右召开跨校聘任师交流会)。
三阶段荐推荐。
校及跨校聘任仍受聘教师可继续行系进行双向选择(教师跨校双向选择到八月二十日结束)2、外单位校应聘人员由校长组织人员考核录用。
三、聘任形式与待遇教职工聘任分聘任、试聘、待聘、缓聘和退五种形式。
(二)高聘。
按其实有专业技术职高档职进行聘任称高聘。
高聘期限年。
被高聘教师待遇可按原职工就近就高套入新聘职工并相应调整职岗位津贴。
教职工合下列条件方可被高聘1、师德修养;2、履行岗位职责及教育教学业能力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3、与职相比班主任工作、教育科研、教学水平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表现;4、近两学年年考核至少有次优秀等次;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三项条件①获桐乡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称。
②获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或评优课、优质课、双高课二等奖以上。
③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获县(市)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④有二以上论县(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或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评选县(市)二等奖以上者。
⑤学科抽测或期末检测成绩优异。
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县(市)级等奖以上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
⑦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突出贡献并且聘任工作领导组认可。
(以上七项条件指近三年)(三)低聘。
低聘期限分年和二年两种。
被低聘教职工待遇按其原职工就近就低套入新聘职工并相应调整职岗位津贴。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可予低聘1、教育教学业能力较低不能较地履行职岗位职责教育教学质量低劣。
2、因身体等人原因无法或不愿担任主课要给予照顾者。
4、学高级教师二年(学级三年)没有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论。
5、履行相应职职责群众反响较见较多聘任工作领导组认应该低聘教职工。
6、学科抽测或期检测教学质量明显落。
7、专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全市组织学体育比赛、运动会、艺演出、画、科技作品评比任职期累计二次名次处全市农村组倒数1――3名者。
(四)试聘。
因岗位要与当事人表现有明显差距实行试用性聘任称试聘。
试聘期限半年和年两种。
被试聘教师待遇原职(等级)工照发职岗位津贴和奖金按50%计发。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应予试聘1、师德表现较差有违法乱纪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受记及以下处分者或重事故主要责任者。
2、不遵守学校规制工作纪律松驰造成较差影响者;或工作不责任造成教育教学质量较差或学生、长有较见者。
3、不接受学校拟聘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者。
4、拟聘岗位与当事人政治业素质有明显差距须实行试用者。
5、其它认应予试聘者。
(五)待聘。
待聘期限半年和年两种。
待聘教职工待遇半年由学校按职工(含30%工)、10%工、教龄津贴及职岗位津贴80%发给;超半年从七月起发给低工。
满年仍被聘用根据国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由学校报请市教委办理辞退手续教职工有下列情况应予待聘1、因犯有错误受行政记或党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有品行不良工作纪律松驰教育教学工作极不责任等表现年考核定不合格等次。
3、教学质量和业水平极差误人子弟且又不从学校安排。
5、连续两次试聘期满仍达不到岗位要被正式聘用。
6、其他认应予待聘者。
(六)缓聘。
教职工因人行能力受到限制因病医治请长病假或因出国探亲等原因而不能正常上岗可以缓聘。
缓聘教职工待遇按国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上述教职工回校正常上班仍应办理聘用手续。
(七)退。
根据桐教[1999]134件1、凡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因身体原因或教育教学水平低、能力差、履行职岗位职责有困难学校又难以安排其他合适工作学校认确实不宜再上岗报乡镇政府可组织定该教师退不须教师人申请。
2、离岗退养期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①生活费按其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工年限打折计发;②职岗位津贴按退休人员规定比例计发;③退养期按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办法和标准增加生活费;④继续按有关规定交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退养期生活费由所单位发放并计入单位工总额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3、办理离岗退养手续程序学校向街道办事处提出面报告镇教委审批再报市教委审批。
四附则()成立聘任工作领导组。
(二)建立由工会、教代会成员组成人事争议调组按国有关法规条例处理协调学校实施教职工聘任方面矛盾。
(三)聘任工作发生纠纷应先由学校调组进行调调不成可报市教委劳动争议协调领导组调处理。
(六)细则须教代会讨论通并报镇政府、市教委批准试行试行程不断完善。
(七)细则释权校长室。
(八)尽事宜由聘任工作领导组讨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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