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本建设资金审批支付规定
落实共央关“重事项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额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定”制要加强我院基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和施工方合法权益规额金财报批程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院实际制定规定。
凡支付基建维修项目金施工单位须向医院基建办或总科提交付款申请初步审核签署见由财科、审计科就付款情况签署见报主管财副院长提交院办公会讨论。
对额基建项目金由院领导、审计科、财科、总科、基建办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付款申请进行集体审议实行集体会签。
审核工程付款多可支付施工单位报价50%;审审核多可支付审审定金额60%;算(三审)审计除质保金和分包配套费外可按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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