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消防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法人代表应充分重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严格坚持先培训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烟花爆竹经营过程有关的工作。

2、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经营管理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

3、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安全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了解烟花爆竹相关的标准、规范;必须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以及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4、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5、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员、守护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7、上岗后的从业人员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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