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我国战略产业的税收政策与环境

一、 我国战略产业的确定及地位 21世纪是生产要素全球整合的世纪,各个 经济 体的竞争也将从 政治 、军事和泛产业领域集中到战略产业领域。

战略产业体现了国家的 工业 化水平,是决定国家整体实力的基础力量。

通过对 影响 国民经济 发展战略产业的大规模投资,在短期内迅速建立起战略产业发展基础,满足国家发展目标的要求,如占领产业制高点,提高战略产业的供给能力,改变本国产业的国际地位等,是后起国家常用的发展战略

在当代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这种产业仍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国家支持仍是战略产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导向。

中国 作为为一个巨大的后发经济体,在应对国际经济变化以及新国际分工体系的进程中,虽然没有一个领域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但是新的决定因素—技术也为后发经济体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 理论 依据和政策基石。

后发经济体已经没有可以固守的产业领域,只有和发达经济体一样发展技术并提升或创造高附加价值的产业

当然,作为后发经济体的中国,限于 目前 的资金准备、人才准备和可调动的其它要素,不可能像美国那样的发达经济体可以在若干领域同时发展,但至少中国可以有选择地优先发展某些关键性的战略技术以及以这些战略技术为支撑的战略产业

如半导体产业、装备产业等,就可以利用国家力量进行优先发展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在战略产业中,有一类战略产业本身的立基市场虽然很小,但外部溢出却很大,这种战略技术的代表性产业机床产业

即使是像美国那样制造业非常发达的产业体系,其机床生产也只占美国制造业就业率的1%不到,而在制造业就业的人员中却有25%的人使用机床

同样的结构也反映在中国的制造业中。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2000年中国机床生产所占中国制造业就业率仅为0.56%,而同期在制造业就业的人员则有18%的人使用机床

更为进一步的 分析 显示,2000年中国机床产业产值只占GDP的0.02%,而通过使用机床产值所占的GDP则数倍于机床产业本身所创造的产值。

机床产业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中国这样的发展国家,其本身的产业贡献都是非常有限的,而其对整个制造业的外溢性贡献则是巨大的。

更具有代表性提机床产业的高端技术部分—数控机床

它是由传统机床进一步集成 计算 机硬件软件技术、 电子 技术、通讯 网络 技术、精密制造技术,并朝智能化发展的先进制造装备。

另一类战略产业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不仅具有巨大的外部溢出效应,而且本身还具有直接的巨大经济效应。

换言之,由这类战略技术形成的战略产业,其战略性不仅体现在对一个经济体的安全运作和产业提升上,还可以通过市场化过程为该经济体获得巨大的附加价值和高工资就业源。

如集成电路产业,世界经济发展表明: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当代促进国家经济和保证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与基础产业,其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已成为大国地位和综合国力的新标志。

随着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一个产业战略地位将会发生变化,总的趋势是:某些传统战略产业可能逐渐失去其战略地位,而一些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将成为新的战略产业

在传统战略产业领域,相当一部分垄断性战略产业将逐渐向竞争性战略产业转变,其中又有许多竞争性战略产业产业最终转变为一般竞争性产业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二、 发展我国战略产业需要国家税收支持中国在发展自己的战略技术及其产业化上,可以分别实行不同的战略,即跟踪战略、跟踪下的跨越战略和领先式战略

如对大型飞机、通用式CPU这些技术壁垒、市场壁垒严重资金门槛非常高的产业,可以实行技术跟踪发展战略国家的力量主要集中在技术的研发上,基本不对其进行产业化和商业化;对精密机床、嵌入式CPU这些有能力突破的战略技术领域,不仅要加大研发力度,而且要直接和产业化、商业化一并考虑,即实行跟踪下的跨越式发展战略;对中医药等有中国独特优势的技术,可以集中力量直接实行领先式发展战略,即直接以产业化为目标,以产业化、商业化推动技术创新和升级。

1、要将我国战略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从当前对产品商业化RD及其后阶段支持为主转向为对产业 研究 和前竞争开发活动的RD阶段进行支持,把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从生产、销售(或出口)环节向研究、开发环节转移。

按照《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国家对基础性研究的资助不在限制之列,对产业(基础)研究和先驱开发活动不超过合法成本75%的补贴为不可控告补贴。

就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来说,对研究、开发等上游环节的支持比对生产、销售等下游环节的支持更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长远性,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培育我国发展战略产业的能力。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2、开展技术模仿创新。

技术模仿创新是发展国家技术追赶、建立创新能力进而从后进迈向先进必经的阶段。

加入WTO,我国将失去对进口替代目的技术自主创新的支持空间,但同时也为通过国际市场获取所需的关键技术与购买专利和技术秘密等软技术提供了相对有利的条件,从而为我国创造了通过模仿创新缩短与发达国家技术差距、实现技术追赶的有利国际环境。

根据日本等东亚国家经验,在技术赶超阶段注重引进专利、技术许可等软技术与国外研究和开发后期、尚未商业化技术,有利于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为此,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绿灯条款,建议政府在产业研究和前竞争阶段的支持上,提高对一些已具备研究和开发能力的 企业 购买国外专利和技术服务等软技术成本的税收减免支持力度,以激励企业引进国内外专利和技术咨询等国外处于研究和开发后期尚未商业化、并通过二次开发快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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