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务部门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第二条会计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会计时,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账凭证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7、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几天)将所有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8、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归类,定期(指几天)汇总会计的以反映全部会计的借方本期大声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账规则。
1、记账需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用记账负写的转账说明的作记账依据外,其它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核发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账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不得随意简化和使用代号。会计分录的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方案。
4、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清楚。
5、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乱擦、修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6、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鱼粉季度,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杠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杠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账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杠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杠线。
7、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的明细账各账户的数额相加综合同该年月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不允许现出报表,后补记账簿。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转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8、记账发生错误时,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由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合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如果合计科目和借贷方向证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级更正的理由和依据,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9、红字冲账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第六条结账、对账。
1、结账时结算各种账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以调整账簿记录。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账簿,具体方法参见"记账规则"。
2、对账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账:相符,账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账簿(总账、明细、分类账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月结果发现账目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账: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账期。
(3)账实核对分两类:
第一类: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账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