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制度安排

摘 要 通过对制度安排技术创新互动作用 研究 , 分析 了我国现阶段国有 企业 技术创新的障碍因素,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合理制度安排提了若干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制度安排 技术创新 障碍因素 对策1 制度安排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和意义1.1 制度制度创新制度安排的内涵  “制度”是一种规范人行为的规则,它是一定范围内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规则的集合,它的实施旨在制约追求主体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群体或个人行为。新制度 经济 学家诺思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指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 影响 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 社会 ,或者确切的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制度创新”是指社会规范体系的选择、创造、新建和优化的通称,包括制度的调整、完善、改革和更替,它是改进现有的制度安排或引入一种全新制度,以提高制度效率及其合理性的一类活动。制度创新是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持续 发展 的基本前提,它的实质在于通过制度调整和体制变革来安排和协调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生产关系,有效地刺激与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制度创新”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一种“全新型”或“改进型”的制度安排,是对原有制度的一种扬弃。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1.2 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的互动作用  对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关系的认识,存在着技术决定论制度决定论之争。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变迁决定制度变迁,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是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美国制度学派。技术决定论者认为,技术是自主的,有其内在的发展 规律 和“轨迹”。技术变迁技术内在逻辑的产物,它的发展决定制度变迁和社会的进步。因此,技术创新是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而制度则是技术的侍奉者,不适应技术制度必遭淘汰,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的核心力量。马克思也认为,技术在 历史 上是起推动作用的决定力量,技术是生产力,制度是生产关系,技术是自变量,制度是应变量。制度决定论则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制度决定者则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以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发展的制度创新 理论 则认为,技术创新经济增长是同一件事,决定性的因素则是制度创新,虽然技术自身的演进对经济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但技术演进的过程是可选择的,即相应的制度安排可以延缓或加速这一进程,高效率的制度安排经济增长的关键。技术存量规定了人类活动的上限,但其本身决定不了人类何以成功,而正是制度安排决定了知识和技术的增长速度。诺思甚至表示,即便没有技术创新,单是制度创新也能实现经济增长。 论文网   从技术决定论制度决定论的争论可知:他们都承认技术制度间的相互作用,区别在于强调的主次有别。技术决定论强调制度滞后,正因为如此,制度“瓶颈”的打破将为技术发展提供机会,制度决定论强调制度前提,而制度分析表明,制度创新是对获取机会的应答,而不少的获取机会是由技术变革带来的。事实上,如果将创新看作成一个系统的话,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是它的两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双方共同构成互相联系、互相推进的有机整体,惟有它们整合在一起,才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现实力量。一般而言,技术创新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冲破旧制度的束缚,导致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又为新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和宽松的创新条件,激励进一步的创新。正是由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此起彼伏的矛盾运动才构成了创新系统的不断发展,创新系统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导致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水平不断上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作为一系统的阶段,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也会发生变化。正如诺思所言:“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则需要知识、技术的增长。”反之,似乎可以说:制度确立了知识和技术进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技术创新总有受阻的时候,而此时,制度创新又成为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制度成为了技术创新“瓶颈”,制度创新成为技术创新的前提。当一种制度处于比较发达和完善的状态时,技术创新占主流,对经济增长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当完善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时,制度变迁显得相当重要,技术进步的水平及其对经济发展的持续贡献则取决于相应的制度安排。 论文代写 2 阻碍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分析  由于我国 目前 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期。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互动机制尚未形成,旧的制度安排制约着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导致国有企业技术创新难以发展与提升。其主要障碍:2.1 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企业未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企业技术创新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与其相适应,只有适时调整阻碍技术创新制度安排,才能有效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产权制度不完善,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产权明晰的利益主体,国家作为投资者的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所有权不分离,企业的法人实体和市场地位不明确,国有企业只是政府指令执行工具,企业没有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而大大地削弱了国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驱动力。到1998年,我国RD人员80%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不足20%,而发达国家正好相反,美国企业占75.5%,日本占64.8%,英国企业占68.5%,韩国企业占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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