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调研报告] 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医疗纠纷防调研报告 上饶县人民医院近年医患纠纷呈急剧上升趋势据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其增长幅两位数以上。
种增长已引起人们充分关。
0世纪90年代期前人们对医疗纠纷尚不甚关心医疗市场还处卖方市场出现医疗纠纷处理主要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标志是998年国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投诉“愤怒”程排行榜医疗投诉“名列”5位。
从999年起舆论对医患纠纷关开始趋理智人们开始冷静地看待医患双方新闻媒介医患纠纷热逐渐降温。
各地不案例限案报道不再有对医界整体贬伐。
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修改工作已提到日程上逐步形成了依法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和医患纠纷共识。
00年月日国院35令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法规与司法释施行给目前医疗事故争议和医患纠纷处理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医患纠纷特医患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与医疗单位及其医护人员围绕诊疗护理而产生争执。
医疗纠纷主体“患”是广义词般情况下“患”是指患者不仅是指患病者还包括所有接受诊疗护理人。
另外特殊情况下非患者亦可成医患纠纷主体例如病人死亡其利害关系人也可取代死者成医患纠纷主体。
医疗纠纷不般民事纠纷特双方权利义所指向对象首先是患者生命权、健康权是公民基权利而医疗关系主体对客体期盼是致双方都希望延长患者生命防止健康受到损害。
医患关系客体还包括财产权医方提供诊疗护理患方如认提供非所值支付费用便有了异议。
从容上判断是否属医患纠纷关键双方争议事由是否因诊疗护理所引起。
诊疗护理是较围就每具体医患关系说都有各环节无论哪环节无论医生、护士所提供都是整诊疗护理程部分。
这些环节呈链条状形成系统工程。
二、医患关系性质医患不只是双方买卖关系而是政府实行定福利政策社会公益事业.医患双方关系不是也不可能平等。
患者有权选择医院但基不能愿选择治疗疾病手段、方案;就医院而言没有拒绝患者治疗权力。
医疗法律关系不遵循完全愿原则双方参加人也不是完全平等也不能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因患者不是消费者而是健康权益得益者。
也可以认医患关系是种合关系表现技术类合包含了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科学技术。
存很技术风险性应当“预见”和“不可抗力”差别很。
而特殊情况下诊疗护理行产生不是以合依据而是基紧急避险和无因管理其性质与合关系有明显区别。
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区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人员医疗活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和诊疗护理规、常规、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故。
医疗事故是种能医患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客观情况是种法律事实而医疗纠纷则是特指种争执状态。
四、我国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存问题及其完善00年月日国院35令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目前国处理医患纠纷专门法规它施行给目前医疗事故争议和医患纠纷处理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了不属医疗事故四种情况医疗差错、医疗外、并发症及受害人错。
而《条例》又增加了几种新抗辩事由。
医疗临床实践难以避免并发症是客观存作医疗机构和医人员其身没有错前提下对因并发症造成损害医疗机构是不应该承担责任。
医疗行身具有复杂性、探性、科技性和风险性所以应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实施合法诊疗行所造成难以预防不良规定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应对医疗行设置“医疗行豁免权”。
《条例》规定是没有原则性错误但就其实际操作绝部份医疗纠纷也是由并发症出现而引起公众如何正确理和实施《条例》要立法机关或国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做出相应释这是完善途径。
面对着医患关系紧张现状当出现医疗纠纷许多医院都存着“破财免灾”想法这种方式弊端助长了医闹气焰。
医院医疗纠纷还要承担正常医疗工作承担社会声誉还有政府部门以及媒体压力这种情况下许多医疗机构只有无法坚持原则采取些息事宁人、破财免灾做法但是从长期讲对患方采取这种方式是诱导这种诱导就会诱使将出现这种纠纷候更乐采取这些非法方式。
有医便有患有患就有医两者身就是相依赖又相对应。
客观地判断就单具体医疗事故而言通努力按科学和操作程办是可以防止但从长期和全局而言医疗事故是不可能避免医患纠纷也是不可能避免。
各医疗机构只有通规身执业行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规制加强患者沟通理减少和化医患矛盾发生和发展。
总各部门都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统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力加强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
要下功夫抓头预防下功夫抓纠纷化下功夫抓应急处置。
领 题 人 卢国润调研组成人员王陈达。
蔡 勤。
正林。
乔春福。
张榕华。
余万执 笔 人 卢国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