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及审计识别

浅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及审计识别。

一、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及金融市场的影响  经过20多年的持续发展,上市公司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间力量。截止2012年的年初,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2342家,总资产为102.89万亿元,营业收入为23.32万亿元,占GDP的49%,利润总额为2.61万亿元,占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48%;上市公司缴纳的所得税额占全国企业所得税的34%,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6068亿元,比上年4996亿元增加了21%;总市值为21.48万亿元,排名也由2005年的全球第13位跃居第3位。我国的资本市场飞速发展,成就备受瞩目。  上市公司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推动了金融市场发展的脚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为上市公司的晴雨表,则是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和现金流量,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好坏,能够清楚地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出来,所以我们要善于分析、运用财务报表来为上市公司未雨绸缪。然而伴随着激烈的竞争,出现的上市公司的财务粉饰现象越来越严重了。国内外相继爆发一系列的极具震撼力的财务粉饰案件,如我国的银广厦,美国的安然,世界通信等等,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巨大动荡和广大公众的强烈不满,不仅破坏了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而且对会计师行业也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审计界也因未能发现粉饰现象面临信任危机和生存危机,同时也不利于上市公司持久的发展。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主要表现  所谓财务报表粉饰是指公司的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管理层通过舞弊的手段,使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达到预期状态的故意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环境、法制环境及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报表粉饰手段也在不断的增多、升级,下面将分别予以阐述。  (一)虚构销售业务,编造利润  虚构销售业务,增加销售收入的方式有许多,它是舞弊者最常用的一种手段。包括提前确认销售收入也就是说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业务确认为收入,虚构客户即伪造一些客户的订单、发票、合同、税务凭证等交易的资料,扩大销售核算的范围等。但其中伪造这一现象是使用最多的。银广厦、红光实业等上市公司就是通过伪造客户的订单、发运凭证以及销售合同,并开具税务机构认可的销售发票等手段虚拟销售对象和交易的。银广厦在1999年虚增了17781.86万元,实际上亏损了5003.20万元,2000年时虚增了56704.74万元,实际上亏损了14940.10万元,2001年1月到6月虚增了894万元,实际上亏损了2557.20万元。从公司原料的购进、生产到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所有的单据,包括:发票、销售合同、银行票据和海关出口报关单以及所得税免税文件。红光实业在股票发行的上市申请材料中声称1996年的盈利为5000万元,也是通过虚构产品的销售收入虚构库存,虚报了15700万元利润,而在1996年实际上是亏损了10300万元

代写论文   (二)调节利润截期,操纵利润  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企业的销售收入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对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的权力,也没有对已经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而上市公司为了能避免退市或者有其他的原因,人为地调节利润的归属期,创造连续盈利的稳定局面,净资产利润率平衡增长。东方锅炉正是如此,还未上市之前就通过调整财务报表虚增利润,上市后又大动手脚,将1996年实现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及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到了1997年度,1997年采用同样的方式将实现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了1998年。  (三)故意少报亏损虚增利润  红光实业就采用把亏损虚报为净盈利,隐匿真实的情况,亏损了6500万竟然虚报为净利润1674万元虚构了8174万元利润,还在1998年公布的1997年的年报中少报亏损3152万元,将实际发生亏损的22952万元披露为亏损了19800万元,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利润虚增,改变了财务的实质性。  (四)调整费用支出,调节利润  上市公司还通过跨期调整费用,将已经实际发生了的费用作为待处理财产损失以及长期待摊的费用、来处理,通过少摊销、递延摊销甚至不摊销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为达到他们的目地人为的进行调节广告费用、研发费用、折旧费用等的期间费用支出项目,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还有的采用把收益性支出来资本化处理等等。世界通信公司就坦言承认自己至少存在38亿美元的费用支出是动过手脚的,用来虚增公司现金流和利润。更有蓝田股份的巨额广告费,在2000年的时候实质上是由 中国蓝田总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因为该笔广告费用的支出在蓝田股份的会计报表中是根本找不到的,但实质上,蓝田股份已经通过集团公司把自己的饮料产品销售于全国各地的网点,在公司全部销售量中仅仅占到1.9%。由此可见,蓝田股份采用了让集团公司来分摊高额的、不合理的广告费用支出这一方法来虚增利润。从蓝田股份的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这一栏中可以看出,2000年度该公司每月收入仅有人均144.5元的职工工资支出,而2001年上半年的人均收入也仅为185元。可想,这么低的收入水平,无论是对于30%以上都是大专以上水平的蓝田股份的员工来说,还是对于有如此优异业绩的蓝田股份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可见蓝田股份也存在利用工资调减费用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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