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紧急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紧急采购管理制  ()确保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药品采购供应保证药学质量、医疗质量及救护工作顺利完成提高规模调集应急药品能力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营质量管理规》制定制。

()紧急药品是指突发事件以及市场出现断货、现有药品不可替代、临床必药品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3)医院以"统领导、分级责;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原则保证药品紧急采购供应工作。

()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部、药剂科采供心相关人员组成药品紧急采购供应领导组全面责紧急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5)职责分工∶医部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动和配合。

药剂科责制定相应突发事件相关用药目录突发事件抢救用药目录突发事件药品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工作。

采供心责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6)药剂科应健全紧急药品供应系统随准备执行紧急药品保障任。

(7)紧急药品采购流程; ①药房值班人员遇到医院紧急药品急供应应对事件容、性质及所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等有关信息进行详细了并记录。

紧急药品药房库存充足值班人员立即调配;若药房库存不足或现有医院目录没有品种须立即报告药房责人必要可越级上报。

药房责人视事件紧急情况及报告药库责人、药剂科主任。

药库责人得到药房紧急药品采购信息及通知采供药品采购人员及采购药品;若不能及采购到所药品药库责人必须将临床和市场供应情况及上报药剂科主任。

药剂科主任将相关情况及报告医部主任、分管院长医院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障临床用药。

目录药品应立即召开药事委员会办公会集体研究定紧急采购

⑤对重突发事件规模调集应急药品医院采用立即系药品供应商调集所药品、系兄弟医院借用所药品以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请支援等不处理方式以可能保证医疗救治所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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