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伤人,赔偿能否强制执行妻子财产?
有朋友问:“我和邻居李四抬杠吵架,最后因为红脸打了一架,我被他打伤了。
李四也愿意赔,可他是个‘妻管严’,财产都在妻子名下,连私房钱都没有。
我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四妻子的财产吗?” 毕业论文网 首先,丈夫将人打伤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以丈夫个人的财产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但如果他名下没有财产,无法给予赔偿,能否强制执行妻子的财产,这需要申请人追加被执行人妻子为被执行人,而且要看妻子名下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个人财产。
如果是妻子个人财产,是不能被执行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属于丈夫的份额。
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人员往往先从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有时会应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
配偶?χ葱胁环?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天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给予其诉讼救济权。
其次,对登记在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查明的现有财产中,执行不要超过一半,可以选择容易变现的财产执行,对于银行存款、对外债权等可先予执行。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丈夫将人打伤很可能需要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比如拘留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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