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巡逻岗保安工作规程

物业辖区巡逻保安工作规程

一、巡逻次数:每2小时至少对整个辖区检查一遍。

二、巡逻要求:A巡逻保安要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B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人员

三、巡逻内容:

1、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即报警按钮,消防栓,应急灯开关等)是否完好

3、检查防火门是否关闭和房门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4、巡视楼宇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记录,并上报主管或管理处领导。

5、在辖内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时,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所带物品。属三无人员,应驱赶出管辖区,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离开管辖区

6、详细记录发生时间及确切位置在《来访登记表》上。

7、严格招执行单车、摩托车管理规定,对乱摆放单车,摩托车进行整理,保持车辆摆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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