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油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派驻督察 住建部派驻督察员

胜利油田纯梁采油厂,山东 淄博 256300)         摘 要: 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胜利油田制定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督察制度

这一制度以廉政建设为主线,实现了事前预防和过程监督的有效结合,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派驻督察制度监督作用;权力均衡;权责范围   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能源矿产供需比例失调。

为保证企业自身发展以及国家能源安全需要,2007年起,胜利油田实施了“走出去”战略。

随着“拓市场保增长”一系列战略措施的落实,大量国内外投资项目上马。

这些工程面宽、量大、线长,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胜利油田就业压力、转变了增长模式,并以投资带动技术服务和工程承包的外扩,实现了效益扩张。

与此同时,也为权利寻租的滋长提供了温床。

如何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成为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新形势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的思考、解决这一难题。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督察制度是立足于现实的大胆创新,是符合实际并行之有效的方法。

1 派驻督察制度及运行模式概述    狭义的派驻督察制度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对重大工作派驻专门人员,实施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的一种制度

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和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有着密切联系,是经济主体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产物。

史书记载了“御史台、都察院”等机构,究其本质都是以君权为依托,是君权的延展,目的都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集权统治。

督察效果取决于君王,带有浓重的君权依附性。

督察制度形成初期的秦、汉时期,派驻制度就渐现雏形。

历朝在前朝的基础上对派驻督察制度进行了扬弃式的继承,秉承了由中央直接派驻的方式。

“授自君权,务于君权”的督察制度已成为历史。

古代派驻制度虽有可取之处,但终究是建立在封建集权统治之下,我们应当有保留的借鉴。

近现代督察制度监督制度转变而来,最早出现于各国司法领域,旨在遏制权力滥用及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民主政治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形成,督察制度被引进经济领域,其主体功能逐渐转变为降低治理成本,纠正治理偏差,促进社会合作,服务经济发展,抑制腐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将监察模式融入到企业文化当中。

以企业廉洁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注重以思想的提升带动廉政建设。

这源于宗教作为国民行为准则的历史。

根据我国的国情,应借鉴却不倾重于此。

2 油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督察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为加强对重点工作项目的监管,早在2006年,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就陆续对川东送气、青岛大炼油等项目及有关单位实现派驻效能监察督察制。

胜利油田作为石化集团公司的重要企业,在派驻督察制度上也进行了立足实际的深入探索。

设立派驻督察制度对油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平衡权力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且他们使用权利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是,重大工程项目面临技术含量较高、体系相对完备、人员配置复杂等问题。

造成了权力相对集中,不可避免出现权力膨胀的情况。

分化、平衡权利成为该制度的首要意义。

其次,实现有效敦促。

派驻督察制度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对工程项目实现有效监督和敦促。

在方案制定、资金流向、安全生产、党风廉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工程项目从任务重大转化为成果重大

油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督察运行模式的确立。

企业文化是概念化的,需要实体来体现。

这就需要切实的、可操作的制度实现。

派驻督察制度纳入企业廉政文化当中,贯穿于企业经济化运作的方方面面,有助于消除排斥感。

一是权力来源。

派驻督察人员权力应区别于行政权,即不隶属任何一个部门,而是由全体职工权利让渡,下辖于管理局效能监察部门。

这种独立于生产之外的形式,有利于跳出圈子看问题,达到监察督促的效果。

二是派驻范围。

根据重大工程廉政建设的需要,依据相关文件,确定实施派驻督察的单位。

三是人员的选派。

首先,政治素质过关。

应首先保证派驻督察人员的廉洁自律,才能做到工作当中恪尽职守,言无不实。

其次,应选用工作经验丰富,且有专业知识积累的专业人员

如从事过招投标工作人员等。

虽不参与工作,但却全程监督工作

另外,应重点从基层选拔人才。

“秩低权重”是行之有效的做法。

即起用基层骨干监督上层干部,以小监大。

职位较低的人顾忌少,加之权力不隶属于项目部,可以大胆工作

同时,要实行周期轮换制度

派驻人员应在编制上脱离项目部,实行流动式督察

项目结束,派驻人员工作终止回原单位工作,并不得参与承包方以后的承建工作督察

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因人情世故妨碍督察工作

油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督察机构的权责范围。

派驻督察机构及人员的权责范围可以通过制定《胜利油田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督察人员实施细则》的方法,明确权利义务。

权利方面。

其一,工作可以涉及招投标方案制定、资金流向、安全生产、党风廉建等方面其二,权利行使过程不得干预被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

义务方面。

派驻督察人员定期向上一级效能监察部门述职,并且有义务接受被派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这种权利交叉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一权过大”局面的形成。

在驻派督察实施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

与从事技术、管理等岗位的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与从事技术、管理等岗位的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曾在被派驻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有需要执行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地域回避。

派驻地域为被派驻人员祖籍等,由于地域因素可能导致工作偏差的,应申请回避。

3 结语    通过合理借鉴中外派驻督察制度,结合现实情况,胜利油田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派驻督察制度

以廉政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作为,融入过程,充分发挥派驻督察员的监督作用。

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经济效益和思想建设的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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