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发展经验对湖北的借鉴意义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高新区)是开发区(园区)中的重要成员,其如何突破传统发展路径,求得自身的快速发展,既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宏观探索性问题,也是当前开发区普遍面临“二次创业”背景下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从目前湖北省认定保留的140家开发区(园区)情况来看,2004年140家开发区生产总值163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1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高新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88年)200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51.5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98亿元,各高新区普遍存在规模过小、发展不够的问题。与此同时,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深圳高新区)成立不到10年,但200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67.58亿元,是建区之初的13.7倍,工业增加值260.13亿元,每平方公里土地完成工业总产值118.92亿元,成为了国家重点支持的五大科技园区之一。深圳高新区这种异乎寻常的发展速度缘于哪里?湖北高新区可以从中借鉴哪些成功做法?通过对深圳高新区深入的调查研究,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其良好的管理机制、产业布局、创新体系三个方面。

一、高新区的开放管理经验      深圳高新区开放式管理体制模式的基本内容表现为决策、管理、服务三级管理体制:领导决策层为高新区领导机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高新区的宏观决策、重大政策制定、产业规划、用地审批、协调解决高新区开发和建设以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行政管理层是高新区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和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编制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行使申请高新区土地和厂房及配套住房、高新区非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和标识初审的行政许可权,对入区企业或者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等;服务层是高新区服务机构,对高新区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提供有关服务,其中,一些可以通过市场行为解决的社会服务项目,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渐从服务层的职能中剥离出来,由市场主体承担。目前,服务层已不再成为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更多地承担起公共服务职能,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要素。这种开放式管理模式清晰界定了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的活动空间,即是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撕开一条裂缝,实现高新区内事务的点控制、块管理、面协调。点控制,就是对申请入区的企业或者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其所需的建筑物或者土地面积进行评估并做出行政许可;块管理,就是指一区多园,分块分类管理,将高新区按物理空间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区域,政府对其规划不同的产业布局,实行分类指导与管理;面协调是指与政府各部门做好沟通,共同支持高新区发展。从而避免了高新区管理机构职能模糊、边界不清。   实行这种开放式管理能避免四类深层问题,起到四个显著效果:一是能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下,不中断政府各部门对高新区行政许可链条,各行政许可主体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为行政行为,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资源配置,避免了高新区成为城中之城、独立王国,高新区发展与城市整体发展脱节的问题;二是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框架下,不改变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对高新区管理职能和管辖权限,其管理体系和执法、司法活动自然延伸至高新区,实行全方位覆盖,让其他部门一起成为高新区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共享高新技术产业带来的经济成果,市政府的各类经济资源通过各种渠道通畅地向高新区集中配置,避免高新区管理机构成为一个独立于其他行政部门的经济利益主体,和因经济利益驱动产生的磨擦;三是不把高新区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单独划分出来进行管理高新区的公共社会事务管理由所在行政区负责,避免了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繁冗的社会管理事务,对口设立臃肿的事务机构,承受财政经济独立的沉重压力;四是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的规定,代表市政府发行管理职能,组织制定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行使对入区项目和企业资格以及项目用地的行政许可权,使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工作职能法定化,与其他部门行使职能划定了清晰的边界,避免了因权利与责任之争引发的重重矛盾。   对比分析湖北高新区,不论是独立于所在行政区之外的封闭的管委会模式、管委会与国有开发企业合二为一的管理开发模式、高新区行政区合一管理模式,还是区内物理空间零散管理委会仅具有协调服务职能的模式,都存在着上述四类问题中的某些问题,都可以从深圳高新区开放式管理模式中得到一定的启示。      二、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带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深圳高新区协调市有关部门正式出台了《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带“十一五”发展规划》,就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产业选择、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保证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划强调,要增强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高新区的研发与服务功能,加快区内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虚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平台等各类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等五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营造优美、和谐的创新环境。   通过产业规划,能够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使重点产业的企业集群成带,有利于区内的产业合理布局和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从而在有限的土地上,形成几个大的支柱产业、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核心产业,真正把开发区内的每一块土地都建设成为“高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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