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秋白 云【瞿秋白入党时间等问题的辨正】
读今年2月11日各大报刊出的、由新华社播发的栏目《“双百”人物中的共产党员》中的第一条“瞿秋白”,发现其中有的叙述不准确、不严谨。
我认为有必要指出来,以免以讹传讹。
第一,条目中说瞿秋白“1921年5月,在莫斯科经张太雷介绍,加入联共(布)党组织”,而瞿秋白本人在《记忆中的日期》说“一九二一年五月张太雷抵莫介绍入共产党”。
瞿的这个说法还是最正确的,应以此为准。
中国从1920年8月开始至1921年7月前,上海、北京、武昌、长沙、济南等地,先后成立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分别称“共产党”、“共产党支部”或“共产党小组”,后来被通称为“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5月初,张太雷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到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并致祝词和介绍中国的情况。
这个“党”应是中国的共产党组织。
此外,此时苏俄的共产党组织,也并不称作“联共(布)”,而是“俄共(布)”,1925年12月起,才改称“联共(布)”。
顺便提一下,“苏联”,也是1922年底才成立的。
第二,条目中说瞿秋白1923年在国共合办的上海大学任“教务长”,这个职务名称不确,应为“学务长”。
第三,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共中央的工作是瞿秋自主持的,实际上是中央的主要负责人。
但决无这个条目中所说“担任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常委、主席”中的“主席”这个称谓。
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八七会议上,共产国际代表罗米那兹就在报告中强调,根据共产国际的有关指示,“以后我们党的指导要集体化,不要族长化”。
邓中夏在发言中也说:“过去党的家长制到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这与党内对过去陈独秀的某种家长制作风不满有关。
最后,关于瞿秋白1934年到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后所任职务的名称,说得颇为混乱。
瞿秋白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担任的职务叫做“教育人民委员”,而并非条目中所说的“人民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教育部部长”。
“人民委员”是一个职务的名称,其他有“军事人民委员”、“劳动人民委员”、“土地人民委员”、“财政人民委员”、“监察人民委员”等。
但对各人民委员并不称“教育部长”、“军事部长”、“劳动部长”……如今江西瑞金的叶坪和沙洲坝的许多办公旧址及其介绍可证。
以上细节,尤其是第一、三、四个细节后面,是蕴含一些颇有价值的党史信息的。
存在这些错讹,似无关宏旨,但由于不符历史原貌,有时会使人对有关党史史实的认识发生偏差,或产生不必要的疑问。
因而,编写这些条目,要力求严谨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