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与合作社联合开发茶场资料协议

镇村 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汇 编 目录  镇村与镇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合开发茶场协议  镇人民政府关村高山茶基地项目立项报告 3村玉皇顶高山某厂开发协议  镇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副复印件)  5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先照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函》  6 开户许可证  7社员登记册  8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9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示图  0专业合作社各类管理制  镇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程(草案)  村玉皇顶高山茶劳用工合 3股份合作协议  高山茶种植合作社合作协议 村与镇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开发茶场协议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助村脱贫根据国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有关政策双方协商共开发玉皇顶高山茶产业双方利共赢,明确双方权利与义签订如下协议 、投营管理围 投项目高山茶基础开挖管理。

四周界限东以界西以界、南以界、北以界面积约了亩。

(附平面图) 3村玉皇顶高山茶场产权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权利和义 甲方提供山场。

争取国扶贫政策和项目金用基地开发道路、泵水池、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3责组织劳力(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优先)按乙方技术要和操作程序进行维护和管理。

、责协调周边矛盾和纠纷。

三、乙方权利和义 责开挖前设计施工和技术指导。

责购买茶籽、肥、种植、除草、浇水等茶苗种植和管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责茶营、管理。

责茶前期(三年)管理用工劳费和报酬按实际种植面积元亩年计算。

四、合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镇政府、市委组织部留存份。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0年月日 镇人民政府 关村玉皇顶高山茶基地项目立项报告  县财政局 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357人顺利推进我村精准扶贫工作带动扶贫户早日脱贫村两委班子狠抓产业扶贫定村玉皇顶开发高山茶基地000 亩该基地建成可带动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特清示县财政局将我镇村三皇顶高山茶基地作“县特”项目立项予以支持盼!  镇人民政府 0年月日  村玉皇顶高山茶厂开发 协议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了发展茶叶产业扶贫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围绕村玉皇顶周围山场开挖高山茶由乙方协调几位坡主将己位亩山场参与开发组建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现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责任 甲方茶场基地开发有关手续办理。

甲方责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甲方茶场开挖程责有关矛盾调并对合作社各项管理制进行规。

二、乙方责任 乙方愿将承包山场入股000亩参与茶场开发。

乙方茶场基地开发茶场建设程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

3基地建成主营并建立规管理制。

三、股权分配 茶场建设期设财专账基地建成按出成比例核算股权;承包营期按股分成承包到期由取得营权人员继承股份。

农户入股面积以实际开发面积准按实际开发面积占茶杨总面积比例分红。

国集体投和争取精准扶贫国投入项目政策金作集体股份。

四、其它 开发面积原营管理权不变。

开发程如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投总额50%违约金。

五协这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份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证方 年 月 日 高山合作社社员登记表 序 社员姓名 入社 出 生产产品 身份证码 系电话 备。

3。

5 6 7 8 9 0。

3。

5 6 7 8 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入员 、理事会 理事长曾宪强 副理事长唐兴保 成员蔡兴国、唐奇、蔡兴全 二、监事监事长逯长江 监事蔡兴、蔡兴付 三、财室 会计吴超 出纳杨恒 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示图 社员(代表)会 产品销售部 物质供应部  办公室 生产部  财室 监事会(执行监事) 董事会(董事长)  成员会制 、审议、修改社程和各项规制;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成员 三、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定成员出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 五、审议社发展规划和年业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财预算和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年业报告; 九、定重财产处置、对外投、对外担保和生产营活动其他重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散、清算和对外合等作出议; 十、定聘用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变动情况报告。

理事会制 、 组织召开成员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会议。

二、 制订社发展规划、年业营计划部管理规制等提交成员会审议; 三、 制定年财预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社产和财保障社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定聘任或者聘社理、财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监事会(执行监事)制 、监督理事会成员会议和社程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社生产营业情况责社财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会提出年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成员会;  七、代表社责记录理事与社发生业交易业交 易量(额)情况; 成员管理制 、具有民事行能力公民从事高山茶生产管种植规模达到亩田以上能够利用并接受社提供承认并遵守程履行程规定入社手续可向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面入社申请成员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者即成社成员; 二、成员有享受程规定权利也应尽程规定义; 三、成员要退社须会计年终了3月前向理事会提出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团体成员退社 须会计年终了6月前提出; 四、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合法律及程规定条件月提出入社申请成员或者理事会讨论通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社债权债。

五、成员不履行义教育无效或给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严重损害成员或者理事会讨论通予以除名。

财管理制 、严格执行《会计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计制》和有关财管理政策。

二、严格财管理会计、出纳持证上岗账、钱分开管理库存现金限额制开支“支笔”审签。

三、严格票据管理各类原始凭证(票据)要明日期、品种、数量、金额、办人等审签方可入账杜绝白条入账。

四、严格按成员设置账户全面真实地记录每成员入社出额、公积金份额、分红盈余返还情况。

五、严格会计核算编制年财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可损处理方案。

六、严格产管理搞产登记。

七、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向成员公开财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档案管理制 、 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合作社件、会议记录、程、制、财、社员名 册、合及其他有保存价值各种应纳入档案管理畴。

三、各类必须科学分类、编目、登记、整理、归档。

四、档案室要防火、防水档案要防潮、防有害生物、防尘、 防高温。

五、建立档案(借)制开发利用档案。

六、按照国规定期限保存档案期满销毁要社员(代 表)会。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保密制。

高山茶种械专业合作社   程 06年6月8日召开设立会由全体设立人致通。

总则   条 保护成员合法权益 增加成员收入促进社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展、制定程。

二条社由镇村民委员会曾宪强等3人发起(其贫困户社员37人占成员总数86%由村集体统代表)。

06年6月8日召开设立会。

社名称镇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总额78万元整。

社法定代表人曾宪强。

社住所镇村四组邮政编码   三条社以成员、谋全体成员共利益宗旨。

除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由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产生外成员入社愿退社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主营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营效益和股权比例返还。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分红由村集体根据股权实行二次分红。

四条社以成员主要对象依法成员提供茶叶产品生产  加工、销售以及与某叶生产营有关技术、信息等。

主要业围如下;   ()组织成员统开展某叶种植、生产、销售;   (二)引进茶叶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茶叶技术及生产营相关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等。

五条社与村集体对由成员出、公积金、国财产直接补助精准扶贫捐赠以及合法取得其他产所形成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承担责任。

六条 社每年提取公积金按照成员出额与社业交易量(额)依比例化每成员所有份额。

由国财政直接补助和扶单位支持项目或金作村集体份额作可分配盈余分配依据。

社每成员设立人账户主要记该成员出额量化该成员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社业交易量(额)。

成员以其人账户记出额和公积金份额限对社承担责任。

七条 成员会讨论通社投兴办与社业容相关济实体;接受与社业有关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介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济建设项目;按定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八条 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营活动。

二 成员 九条 具有民事行能力公民从事高山茶种植、生产、营能够利用并接受社提供承认并遵守程履行程规定入社手续可申请成社成员

社吸收从事与社业直接有关生产营活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团体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身发展实际情况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成员不得超成员总数分五]。

具有管理公共事职能单位不得加入社。

成员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分八十。

十条 凡合前条规定向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情形以下雷)]提交面入社申请成员会(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者即成社成员

十条社成员权利 ()参加成员会并享有表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社提供和生产营设施 (三)按照规定或者成员会议分享社盈余 (四)社程、成员名册、成员会记录、理事会议议、监事会会议、财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社工作提出质疑、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成员会; (七)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程规定退出社; (八)成员共议其他权利。

十二条社成员会选举和表实行人票制成员各享有基表权。

出额占社成员出总额分二十以上或者与社业交易量(额)占社总交易量(额)分二十以上成员社重财产处置、投兴办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营活动其他事项等事项策方面多享有附加表权[附加表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社成员基表权总票数分二十]。

享有附加表权成员及其享有附加表权数每次成员会召开告知出席会议成员

十三条 社成员义 ()遵守社程和各项规制执行成员会和理事会议; (二)按照程规定向社出; (三)积极参加社各项业活动接受社提供技术指导按照社规定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社签订业合发扬助协作精神谋共发展; (四)维护社利益爱护生产营设施保护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社成员共利益活动;  (六)其对社或者社其他成员所拥有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缴清出额不得以已缴纳出额抵销其对社或者社其他成员债 (七)承担社亏损; (八)成员共议其他义。

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 终止其成员格   ()主动要退社   (二)丧失民事行能力   (三)死亡;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散   (五)被社除名。

十五条  成员要退社须会计年终了月前向理事会提出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 团体成员退社须会计年终了二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成员格该会计年结束终止。

格终止成员须分摊格终止前社亏损及债。

成员格终止该会计年算月退还记该成员账户出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社营盈余按照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盈余所得;如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亏损金额。

成员其格终止前与社已订立业合应当继续履行也可以依照退社与社约定确定。

十六条  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合法律及程规定条件月提出入社申请成员会[或者理事会]讨论通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社债权债。

否则按照十五条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成员会[ 或者理事会]讨论通予以除名   ()不履行成员义教育无效; (二)给社名誉或者利益带严重损害   (三)成员共议议其他情形。

社对被除名人员退还记该成员账户出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债返还其相应盈余所得因前款二项被除名对社做出相应赔偿。

三组织机构 十八条成员会是社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修改社程和各项规制;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成员; (三)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如设立理事会项可删除] (四)定成员出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 (五)审议社发展规划和年业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财预算和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年业报告; (九)定重财产处置、对外投、对外担保和生产营活 动其他重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散、清算和对外合等作出议; (十)定聘用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变动情况报告 (十三)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定其他重事项[如不作具体规定项可删除]。

十九条社成员超五十人选举组成成员代表会。

成员代表会履行成员会十八条规定部分或者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十条  社每年召开二次成员会[至少会计年末召开次成员会]。

成员会由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责召集并提前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容。

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社二十日召开临成员会   ()分三十以上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议其他情形。

理事长(或者理事会与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规定期限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成员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五日召集并主持临成员会。

二十二条  成员会须有社成员总数三分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会可以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成员多只能代理名成员表。

成员会选举或者做出议须社成员表权总数半数通;对修改社程改变成员出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合并、分立、散、清算和对外合等重事项做出议须成员表权总数三分二以上票数通。

成员代表会代表以其受成员面委托见及表权数成员代表会上行使表权。

[成员代表会依程规定行使成员会职权可参照上述成员代表会选举或作出议程序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且成员代表会代表成员表权总数须合上述规定]   二十三条  社设理事长名社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成员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社成员出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聘社理或者聘社理、财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

(四)组织实施成员会和理事会议检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社签订合等。

(六)履行成员会授其他职权。

二十四条社设理事会 对成员会责 由五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人。

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组织召开成员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会议 (二)制订社发展规划、年业营计划、部管理规制等提交成员会审议   (三)制定年财预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社产和财保障社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定聘任或者聘社理、财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会授予其他职权。

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表实行人票。

重事项集体讨论并三分二以上理事方可形成定。

理事人对某项议有不见其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理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权。

二十六条  社设执行监事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理事会和工作人员工作。

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十七条 社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人监事长和监事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督理事会成员会议和社程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社生产营业情况责社财审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会提出年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成员会;   (七)代表社责记录理事与社发生业交易业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会授予其他职责。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三年方能当选监事

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议以面形式通知理事会

理事会接到通知五日就有关质询作出复。

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表实行人票。

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

重事项议须三分二以上监事方能生效。

监事人对某项议有不见其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三十条社理由理事会[或者理事长]聘任或者聘对理事会[或者理事长]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社生产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议 (二)组织实施年生产营计划和投方案; (三)拟订营管理制;   (四)提请聘任或者聘财会计人员和其他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聘外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其他职权。

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理。

三十条 现任理事长、理事、理和财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十二条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 ()侵占、挪用或者私分社产;   (二)违反程规定或者成员会将社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社产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社交易佣金归已有; (四) 从事损害社济利益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性质相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项至(四)项规定所得收入归社所有;给社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四  财管理   三十三条社实行独立财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院财政部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制和会计制核定生产营和管理程成与费用。

三十四条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健全财和会计制实行每月五日财定期公开制。

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格证会计和出纳不兼任。

理事会监事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社财会人员。

三十五条成员与社所有业交易实名记各该成员人账户作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依据。

利用社提供非成员与社所有业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三十六条  会计年终了由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按照程规定组织编制社年业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会计报告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成员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办公地供成员并接受成员质询。

三十七条社金包括以下几项 ()成员出; (二)每会计年从盈余提取公积金、公益金;  (三)分配收益;   (四)国扶持补助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金。

三十八条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但不得以劳、信用、然人姓名、商誉、特许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等作价出。

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三十九条社成员认缴出额须三月缴清。

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成员享受等权利承担相义。

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会讨论通成员出可以让给社其他成员

四十条实现社及全体成员发展目标要调整成员成员会讨论通形成议每成员须按照成员会议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

四十二条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并明成员出额。

成员证加盖社财印和理事长印鉴。

四十三条  社从当年盈余提取分十公积金用扩生产营、弥补亏损或者成员出。

四十四条  社从当年盈余提取分十公益金用成员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助济。

其用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比例不少公益金数额分三。

四十五条  社接受国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按程规定方法确定金额入账作社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愿用社发展。

散、破产清算由国财政直接助形成财产不得作可分配剩余产分配给成员处置方法按照国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捐赠与 捐赠者另有约定按约定办法处置。

四十六条  当年扣除生产营和管理成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可分配盈余成员会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按成员 与社业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可分配盈余分六十[依法不得低分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会讨论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记出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社接受国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财产平量化到成员份额按比例分配给社成员并记成员人账户。

四十七条 社如有亏损成员会讨论通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年盈余弥补。

社债用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人账户记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成员账户记出额和公积金份额。

四十八条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责社日常财审核监督。

根据成员会[或者理事会]定[或者监事会要]社委托高城镇农村集体财代理心对社财进行年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五 合并、分立、散和清算  四十九条 社与他社合并 须成员会议合并议作出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

合并债权、债由合并存续或者新设组织承继。

五十条 成员会议分立社财产作相应分割并分立议作出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

分立前债由分立组织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清偿达成面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五十条  社有下列情形 成员会议报登记机关核准散 () 社成员人数少五人; (二)成员会议散; (三)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要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社无法继续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议其他情形。

五十二条社因前条项、二项、四项、五项、六项情形散散情形发生日起十五日由成员会推举五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社开始散清算。

逾期能组成清算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五十三条清算组责处理与清算有关了结业清理社财产和债权、债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剩余财产代表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清算结束五日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销登记。

五十四条清算组成立起十日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五日报纸上公告。

五十五条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按下列顺序清偿   ()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工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   (五)归还成员出、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成员会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实施。

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六 附则  五十六条 社名称、住所、成员出总额、业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应当做出变更定日起十五日向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五十七条社要向成员公告事项采取张榜方式发布要向社会公告事项采取公开方式发布。

五十八条程由设立会表通全体设立人签生效。

五十九条修改程须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责修订成员会讨论通实施。

六十条程由社理事会上(或者理事长]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 村高山茶劳用工合 甲方龙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了做高山茶栽种、除草、施肥等劳用工事项、甲、乙双方平等、友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用工要甲方茶叶种植、除草、施肥等劳用工交由 乙方完成优先雇用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种植要株距规格米X05米种植深5厘米。

三、除草要茶苗周围0厘米无杂草。

四、施肥要茶苗栽种上方5厘米开沟深不低5厘米施肥回填平整。

五、合用工年06年0月日至00年9月30日止。

六、质量要和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要种植管理并且保证所种植茶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除天灾或苗种原因外)。

七、用工价格实际用工按每人每天00元标准计算。

八、乙方按照甲方要完成用工甲方组织金及结算劳 用工费用。

九、违约责任乙方甲方要到场从事裁种、除草、施肥等工作质量达到甲方甲方有权除合。

十、合甲乙双方签生效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十、合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份。

甲方(签盖) 乙方 (签盖)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股份合作协议 、订立协议备各方当事人。

村民委员会 姓名曾、性别男、身份证导码  姓名唐、性别男、身价证码  姓名蔡、性别男、身份证明码  姓名蔡、性州男、身份证码  姓名唐、性别男身份证码  姓名杨、性别男身份证码  二投 投总额人民币(写贰佰染拾捌万元整) 、投情况 ()村委会争取奖补金人民币00万元及基础设施投入等持有 合作社35%股份。

合作社扩规模投入金导致股权改变村委会合作 社所持有股份长久不低0%。

()曾出人民币78万元整持有作社5%股份 (3)唐出人民币5万元整持有合作社%股份 ()蔡出人民币5万元整持有合作社%股份 (5)蔡出人民币5万元整持有合作社%股分 (6)唐出人民币5万元整持有合作社%股份 (7)杨出人民币5万元整持有合作社股份 三、采用共协商营形式 股东分别责不工作容共责合作社切营事物 并享用充分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权。

合作社盈亏共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监督相检相信任透明办事共把合作社营把合作社业做、做强。

四、股东权利与义  ()权利  、股东会出席权。

股东会原则上是六人共参加如其人实不能到会可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议必须全体股东致通方可执行。

、表权。

股东有权参与合作社重策。

3、 权。

确保合作社健康发展实现共营目标股东合作社营状况和财状况不影响合作社正常活动情况下有权股东会议记录和合作社财帐簿。

、红利发取权。

股东有权按出比例分取营所产生红利。

5、优先认缴出权。

合作社新增或投新项目股东合作社营状况和财状况不影响合作社正常活动情况下有权股东会议记录和合作社财帐簿。

6、股东有临会议提议召开权 代表以上表权股东如有要可以提出召开临会议。

7、股份让权。

股东可以相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人让其股份必须得全体股东半数不其让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让股份额如不购买该让出则视其让。

8股份优先购买权。

股东让股份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9、剩余财产分配请权。

合作社清算完结合作社财产按照法定清偿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分配剩余财产。

0、其他权利。

合作社程赋予权利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股东权利规定。

(二)义  、足额缴纳出义。

成立发现作出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实际价额显著低所定价额应由该出股东交补其差额。

、壹年不得抽回出义。

股东协议签订壹年不得退股或让份壹年期满股东有要退股或让股份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人让其出必须得全体原始股东半数不其让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让出额如不购买该让出则视其让。

如让或退原始股东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人入股 全体合伙人通方可加入持股成股东

入股年不得退股及让;  3遵守合作社程和义。

合作社程是由股东共制定、既是合作社组织和行基准则也是股东行准则因合作社程对每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以其所交纳出限承担合作社责任义。

5、对合作社其他股东诚信义。

6、保守合作社营相关核心容义。

7, 合作社程规定其他义。

五、股东会职责  合作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作社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定合作社营方针政策和投计划。

、选举和更换投项目职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审议合作社基管理制。

、修改合作社程。

5 、合作社程规定其他重要事项。

六、股东会表方式  股东会表采用人和多数通相结合协商表方式有效表按优先顺序依次  所占股份等情况下以人数占多股东方通准。

对下列重事项作出议必须全体股东致通才能形成议 、 改变合作社名称和营项目。

、 处分合作社不动产。

3、 让或处分合作社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以合作社名义他人提供担保。

6、 增加新股东

七、税利润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进行分配 按规定所交滞纳金和罚款。

弥补上年亏损。

3 发放员工奖金按人投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八、 退股要   、声名退股

即愿退股要是投人入股年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客观上不会给合作社营事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得全体股东可以退股

退股

即法定退段是指投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投人愿而退伙。

如投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人丧赔偿能力;被法强制执行没收合作社全部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日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

是指其他股东致将某 投人从合作社当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使其退伙法律行。

将投人除名事由履行出义;因故重失给合作社造成损失;执行合作社营事不正当行;以合作社营事便利谋取私利;其人行给合作社营带很坏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正当利益。

造成损失由其全部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50%(或全部股)。

合作社股东会讨论定除名必须以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日起除名生效合作社退还(或不退还)其股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对除名议有异议可接到除名通知日起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结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合作协议约定切权利义关系不再参与分红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合作社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退股合作社财产少合作社退股人应当按照投合作协议约定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九、其他 协议共十份除留份合作社备外各投人持份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全体投人签名(按手印)生效至合作社破产、散或人退股失效其他尽事宜全体股东讨论通并签生效。

如有争议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高山茶种植合作社合作协设 甲方镇村民委员会 乙方高山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甲方了发展高山绿色茶拓展精准扶贫项目脱贫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条款  、高山茶项目地 玉皇顶西北边。

面积00亩四界以现开挖周边准。

二、合作期甲方以开发高山茶项目金50万元农户承包到期山场续产业扶金及今水、电、路争取项目作甲方股份。

三、合作期甲方投作0%股份乙方投作80%股份。

利益和风险甲乙双方按股份享有、承担。

利益分配每年月底。

四、合作期限从06年3月6日起至078年林权证到期止。

五、合作期甲方利益作村贫困户长期脱贫项目金用因然灾害、病返贫对象脱贫。

六、甲乙双方合作期甲方乙方财进行监督乙方贵招收工人及日常管理和营销售。

乙方所招工人必须优先安排村精准扶贫对象。

七、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八、甲乙双方信守协议从甲乙双方签盖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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