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试行)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规范运行,形成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及时协调和处理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宜,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的议事机构,是落实总经理负责制的具体形式。

第三条、下列事项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公司投资项目和投资方案;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公司编制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管理措施;任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相应的主要管理人员公司重大的资金调度和安排;审定子公司和下属单位的经营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10、审定子公司和下属单位分离、合并、清理、解散的方案;11、讨论决定公司内部收益分配方案;12、研究决定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决策的问题的处理;13、总经理认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领导确定的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因故缺席时,由其委托一名副总经理或相当职级的人员主持召开。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召开的会议,原则上由总经理通知行政管理部组织召开。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内容或有关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会议讨论的议题、内容或有关问题,总经理意见与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意见相左时,一周后进行复议;复议仍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由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以股东会超过半数意见为准;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不论意见是否一致或同意与否,均应严格执行。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经总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年终按规定归档保存。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由公司指定人员起草并由行政管理部审核后根据需要印发。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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